文档介绍: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1 制定本办法的相关依据
1) 《华中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华中科技大学,2002年4月24日校教[2002]14号文。
2)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华中科技大学,2002年4月24日校教[2002]14号文附录1。
3)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和实施办法》,华中科技大学,2002年4月24日校教[2002]14号文附录2。
4)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办法》,华中科技大学,2002年4月24日公布校教[2002]15文。
5)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华中科技大学,2003年3月13日公布校教[2003]9号文。
6) 《管理学院教师考核、分配及奖励办法》,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院发字[2003]014号文。
2 毕业设计(论文)总体要求
1) 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原则上集中于第8学期进行,学生集中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周数。
2)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具有工程实践和教学经验的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有计划地安排协助指导教师的工作。指导教师由分管教学的院长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3) 每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鼓励有科研课题的教师多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必须做到所指导的学生每人一题(或子课题)。
4) 所安排的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所在学期出国进修或国内进修,所在系应及时重新指定指导教师。
5) 全英语教学试点班同学原则上要求用英语撰写毕业论文。
3 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时间安排
安排指导教师
各系于第6学期前安排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教师,并召开全体教师、学生会议,安排学生与指导教师见面,说明实行导师制的意义,明确导师的权力、责任、义务。
论文选题
指导教师在第7学期末与所指导学生见面,确定论文选题,指导学生初步查找、收集相关资料,阅读相关参考书籍和文章,确定英文翻译资料。
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在第8学期第1周前提交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表,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发给所指导的学生;学生应在第8学期第2周前完成开题报告和外文翻译,并交给指导教师审阅。
论文初稿
学生在第8学期第12周前完成论文初稿,并交指导教师审阅。
论文定稿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完成修改工作,在第8学期15-16周前完成论文最终稿,并准备论文答辩。
答辩
各系按照学校具体安排开展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并进行成绩评定。
工作总结
各系在答辩结束一周内将相关材料上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并进行毕业论文工作总结,提交参评优秀毕业论文名单、相关材料以及毕业论文工作总结报告。
4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教师行为规范
1) 提出选题,拟定任务书,编写指导方案,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
2) 指导教师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内容上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要求并指导学生完成查阅中外文资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各项实验数据、计算工作(包括上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