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软件学院贫困生建档及管理制度
全面了解和掌握我院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做好我院贫困生的确定和相关管理工作,是做好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和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为了规范贫困生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保资助到位,特制定贫困生档案建档及管理办法。
建档和调整时间:每年9月下旬——10月下旬,根据调查结果,调整原有贫困生档案;新建新生贫困生档案。
贫困生等级:分特困生和一般贫困生两个等级。
贫困生界定标准
家庭收入低或无固定经济收入,或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孤儿、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确定为贫困生。
(一)一般贫困生界定标准
1、家庭所在地普遍收入较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者;
2、家庭遭受意外变故、生活困难,因父母(监护人)失业、疾病、多子女升学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开支非常困难者;
3、家庭经济缺乏依靠、生活水平较低,因父母年事已高以致缺少劳动力或父母离异造成生活困难者;
4、其他符合国家、省贫困生规定者。
(二)特困生界定标准
(1)家庭贫困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2)父母一方亡故或离异,经济来源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或孤儿;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5)因受重灾、疾病等(包括父母双方残疾)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
注: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也可列为一般贫困生或特困生。
(三)以下情况不得界定为贫困生
1、饭卡消费过高或消费明显不足、但经常在外大额就餐(请客、酗酒、大吃大喝
等)、吸烟者。
2、平时有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的。(如穿名牌服装、佩戴贵重金银首饰、使用高档化妆品、经常进出网吧、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服滋补品等)
3、家庭因投资、做生意、购置房产和贵重财物等而造成的暂时经济困难。
贫困生比例
贫困生(包括特困生)一般不超过20%,其中特困生一般不超过5%。
贫困生建档程序和管理办法
贫困生确认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学生本人、家长或监护人、家庭所在地政府或民政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后,上交辅导员老师;或将家庭持有《特困证》、《最低生活保障证》、《社会扶持证》、《残疾证》、县级以上贫困证明等有关确实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交辅导员老师。
各班成立由团支书任组长,班长、生活委员及各寝室学生代表(由同学民主推荐,每大寝室一名,要求:思想进步、品学兼优、公正无私且综合素质较高)为组员的“贫困生工作小组”。
贫困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贫困生的学生进行认真细致地调查核实,其在校期间的生活表现,平时消费情况等,并充分征求同寝室同学的意见,调查结果上报辅导员老师。
辅导员老师应通过与学生接触、查阅学生档案等多种渠道,及时详细地了解本班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的生活情况,在与各班“贫困生工作小组”讨论后确定各年级贫困学生的初步名单。
初步确定为贫困生的学生填写《四川大学软件学院贫困学生登记表》并上交学院。
学院通过对初步确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