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析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摘要】行政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或服务,具有公益性和产业性的双重属性。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完成各项科研、生产、专项业务活动的基本条件,是行政事业单位实现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极其定资产多少,都应有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有的单位固定资产虽然有人保管,但基本上是谁用谁保管,保管人员众多,责任不明确。另外,有些单位出借固定资产的手续也不齐全。由于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造成了部分固定资产的遗失被盗。
2、账实不符,家底不清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存在账存和实存不符的现象。导致账实不符、家底不清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行政事业单位一些以基本建设购建活动形成的固定资产,在验收入库时就存在操作上的特殊情况,如基建项目已完工使用,但没有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有时跨年度才验收。有些基建项目还包含有不需安装的专用设备,在购回后就能使用。这就造成设备和房屋已使用而长期不能办理入账手续。二是有些捐赠的固定资产不及时办理入账手续,使账外资产大量存在,虚增盘盈。三是对于报废、破损、外调、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不按程序审批,徒有账目,而实物早已不存在。四是部门之间相互调用,不按程序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出现盘点时实物和账目登记的使用部门不符的局面。五是更换保管人员无交接手续,造成资产流失和账目不清。
3、特有的核算规定致使资产价值监督脱轨
长期以来,固定资产管理一直是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上的弱项,资产购置后,直接在“经费支出”项列支,成为账面上一个数字。2006年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后,固定资产购置经各级财政局下的国库支付中心付款,国库支付中心履行了集中付款功能后没有再进一步的核算,而各个行政事业单位仅对其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这个结果不能反映各级政府固定资产面的完整信息,意味着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方面的资金一旦支出后就退出政府和公众的视野,为行政事务单位重资金、轻财产的现象埋下了隐患。现行的会计制度还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均不计提折旧,在报表上不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这使得资产负债表反映不出固定资产的折损程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的程度越来越大。
4、缺乏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很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无章可循。比如在出借出租固定资产时没有明确的手续,致使固定资产流失;有的固定资产长期使用早该报废,没有及时做报废手续,账面上仍大量地反映,导致固定资产的账实严重不符。另固定资产购入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有主管单位以下级单位的名义购买固定资产,且记入下级单位固定资产账目,而下级单位却从未使用过该固定资产;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收缴的或没收的固定资产和以收取固定资产实物的形式收取的赞助费,不按有关规定上缴财政,直接留用或被有关人员据为己有,单位对此没有任何管理,形成账外资产;以收取固定资产的形式抵顶往来款的,一些单位也不入账,出现两头挂账的现象等等。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以上现象已成为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要把单位的固定资产管好用好,应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增强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意识
首先,增强单位负责人的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这是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薄弱的基础。只有单位负责人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