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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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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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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
指导价。高级公寓、别墅区等高标准住宅区以及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类别的物业服务收费和接受个别业主委托为其提供公共性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特约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实行市场调节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要根据市价格主管部门、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约定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止时间等内容。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要一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环卫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双方可签定有偿服务合同,由物业服务企业向委托单位收取代办手续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
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和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物业产权转移时,物业产权人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收费前将物业服务等级、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12358”价格举报电话、价格公示监制单位等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同时每年至少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接受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并按规定申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
第二十一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监
督。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规定予以处罚。达不到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经过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没有效果或效果不明显的,价格主管部门可按有关规定降低其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市、县区(开发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价权范围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物价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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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三星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项目 服务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小区设置服务处,办公场所整洁有序,设置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用品;
2、管理人员要统一服装挂牌上岗,小区经理有1年以上从业经历。管理人员仪表整洁规范;
3、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并提供服务;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报修、维修回访记录;
6、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7、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等);
8、每年至少1次征求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基本满意率按实际入住户计算,达到85%以上。
(二)房屋管理
1、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
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天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2、每2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定期维修养护;
3、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情况,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