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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圭圭 2022/5/7 文件大小:3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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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小学老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方法》实施细那么 本文关键词:实施细那么,职业道德,中小学老师,违反,方法
《中小学老师违反职
第六条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公办学校老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确定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民办学校老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老师由所在学校确定并解除其聘用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四章处理程序
第七条对老师违反师德行为的处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公允公正、合理适当、教育与惩办相结合的原那么,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定性精确、处理恰当,遵照规定程序进展。
第八条中小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觉老师可能存在本细那么所列违规行为的,应当刚好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第九条中小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作出处理确定前,应当听取老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老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看法,并告知老师有要求举办听证的权利。老师要求听证的,学校和主管教育部门应当组织听证,进展复核。
第十条学校和主管教育部门遵照权限作出处理确定,书面通知老师本人、学校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处理确定及调查核实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老师不服处分确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二条老师受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未再发生违规行为且有悔改表现的,处分期满或有经批准可以提前解除处分情形,由作出处分确定的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部门依据有关程序解除处分。










第五章处理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老师有本细那么所列违规行为受到处分的,符合《老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老师资格。老师受处分期间暂缓老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丢失老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老师资格。
第十四条老师有本细那么所列违规行为受到处分的,处分期间内不得参与老师职务(职称)评审、评优嘉奖和特级老师、名师、学科带头人评比(评审)。已经被评为特级老师、名师、学科带头人的,由授予的主管教育部门或学校予以撤销。
第十五条老师受警告和记过处分期间,不得聘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