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总说明一、《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 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编制。二、本定额是福建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的基础。是编制建筑工程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三、本定额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地下室的人防工程。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 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六、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以及人工幅度差。七、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 、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 。 、占材料费比重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砂浆等半成品与设计不同时,按《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调整。八、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 ,以“元”表示。九、本定额除另有说明外,均已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从现场集中堆放地点、工地仓库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费,以及周转性材料在同一城区内的场外运输费。本定额已包括檐高 以内的材料垂直运输费用, 檐高 以上的材料垂直运输费用按第十一章计算。十、本定额是按建筑物檐高 20m 以内编制的,当建筑物檐高超过 20m 时,按以下规定另行计算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包括建筑物超高降效和加压水泵台班费用。 ,包括人工降效和机械降效,按降效项目的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下表相应的降效率计算。降效项目,包括建筑物基础以上的全部项目, 不包括土石方、室内垫层、室外工程、地下室(含顶板)、垂直运输、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及各项脚手架。建筑物檐高 30m 以内 40m 以内 50m 以内 60m 以内 70m 以内 80m 以内 90m 以内 100m 以内 110m 以内 120m 以内人工降效(%) 机械台班降效(%) ,按降效项目全部混凝土体积每 m3增加下表相应的加压水泵台班: 建筑物檐高 30m 以内 40m 以内 50m 以内 60m 以内 70m 以内 80m 以内 90m 以内 100m 以内 110m 以内 120m 以内加压用水泵 ,规格如下表。建筑物檐高水泵规格 40m 以内Φ50以内 40-80m Φ100 以内 80-120m Φ150 以内 ,可以按建筑高度垂直区分的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区分不同高度分别计算;难以按建筑高度垂直区分的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按地面以上建筑面积加权平均计算。 ,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突出屋面的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房、女儿墙等不能计算檐高。十一、本定额未包括地下室工程和上部洞体工程施工(非夜间)的人工、机械降效及施工照明费,建筑工程的地下室和上部洞体工程非夜间施工的人工、机械降效在相应项目单价中考虑,除模板项目定额人工乘以系数 外,其他降效项目定额人工乘以系数 ;非夜间施工的照明费列入措施项目费,按自然层建筑面积以 3元/m2 计算。十二、本定额所指的”主墙“是指结构厚度在 120mm 以上(不含 120mm )的各类墙体。十三、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