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XXX: .
:XXX部门:XX部
工业基地项目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市工业基地落户项目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工业基地规划的实施,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工业基地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进入工业基地的项目必须经市政府组织的可行性论证审批,再由市工业基
地管委会根据工业基地规划提出供地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供地,市建设局完善办
理选址意见书。由落户项目所属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严禁擅自为项目选址供地。
第三条项目交地后,业主应请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对所供地块进行厂区总平面布局及厂区内主体工程建筑设计,设计方案必须经市工业基地管委会初审后,报市建设局审核并办理规划许可证。非生产性用房的规划设计由市规划委员会审核、市建设局办理规划许可证。厂区建筑密度应控制在40%以上,,厂区内行政办公设施和企业所需生活服务设施应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合理确定,两项占地面积之和不得超过项目用地总面积的7%。禁止厂区内规划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禁止宿舍楼和含宿舍性质的综合楼等建筑物临主路建设,禁止改变建筑物用途用于出售、出租,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厂区内行政办公设施若面向主干道建设,建筑物距临路院墙
最少应间隔在12米以上。厂区的大门设计应体现本企业的文化特色,经营理念并具现代气息,临路围墙建设必须安装透明栏杆(若不建围墙可用绿化带隔离)第五条为确保项目建设施工安全和房屋质量,施工企业的施工资质必须齐全(建筑资质等级证、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原件连同设计图纸必须经市建设局审核并办理施工许可证,交市工业基地管委会备案后,方可组织施工;凡项目开工建设,由市建设局会同市工业基地按照规划组织放线,项目业主应严格按照已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项目建设中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管,由市建设局负责。项目完工后由市建设局组织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无“一书两证”(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能办理房产证。
第六条落户工业基地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投资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合同到期后,由市工业基地管委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投资履约情况进行审验;对于没有按合同期限完成投资的,责成其限期完成审验后合同约定的余下投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