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道德的结构及其相互关系
道德具有多重的内部结构成分,是由道德意识现象、道德规范现象、道德活动现象构成的有机统一体。其中道德意识反映人们的精神成果和精神活动,是道德的主观方面;道德原则及规范反映一定社会客观存在的道德要求,虽然经过人们的概括归纳,但注意是道德的客观方面;道德活动反映人们的道德实践,是人们的主观之于客观的具体表现。
道德内部结构的三个部分,既相对独立、各成体系,又密切联系、相互制约。⑴道德意识是道德原则和规范形成的主观因素,又是道德实践活动的指导和支配力量; ⑵道德原则和规范既反映客观存在的道德规律,又体现一定社会和阶级的利益要求,既调整引导人们的道德心理活动,又指导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活动; ⑶道德活动是道德意识形成和深化的现实基础,又是道德原则和恢复实现的方法和途径。
⒉、  道德的社会作用
道德的社会作用就是道德的能动作用,集中表现为对经济基础的作用,是道德的相对独立性的重要表现形式。
⑴首先,一定的道德服务于产生它的经济基础。
⑵其次,道德可以推动或阻碍社会发展。
⑶再次,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不同阶级之间进行斗争的工具。
⒊、  科学技术对道德发展的作用
科学技术作为社会存在的基本内容间接和直接地决定着社会的道德,对其具有推动作用。
第一,   科学技术是道德进步的最根本原因。科学技术通过作用于经济关系二影响社会道德,因此科学技术是道德发展的最终的根本的决定力量。
第二,   科学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使人们形成了新的道德观念。
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人的道德思考,开拓了道德研究的领域,导致了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直接催生了新的道德理论。
⒋、  道德与政治在调节功能上有什么区别?
⑴首先,道德与政治在调节内容上不同。道德调节的是社会生活中个人之间、个人好热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政治调节的是国家结构中各个阶级、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
⑵其次,道德与政治在调节方式上不同。政治对经济关系的调节是运用国家机器或以国家机器为后盾,对人的行为具有强制性;道德对经济关系的调节是通过教育和示范,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特别是人们的内心信念,诉诸人的自觉,因而总的来说是不具有强制性的。
⒌、  道德与法律在调节功能上有什么区别?
⑴首先,道德与法律调节社会关系所凭借的力量和范围不同。道德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特别是人们的内心信念起作用,不带有强制性;法律是以国家机器为后盾或直接运用国家机器,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⑵其次,道德与法律在调节社会关系范围也不同,道德的调节涉及存在个人和社会、个人和他人关系的一切行为活动中;法律调节的是其中和法律规定有关的方面,因此法律的调节范围远不如道德的调节来的广泛。
⑶再次,道德与法律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的方向不同。法律调节往往首先是要确认和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是为了争取权利而承担义务的;道德调节首先是引导行为主体对自己应尽的义务的自觉,对行为客体的权利的尊重。
⑷另外,道德与法律调节人们行为的社会标准高低不同。法律的标准是社会特有的关系状态;而道德对行为的调节不仅要按照现有的秩序规范人们,而且还有从人类发展应有的关系状态引导人们,因此道德对行为的调节具有现实超越的特点,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的调节标准高于法律调节的标准。
⒍、  道德调节功能的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