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厦门市最新律师收费标准
厦门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
(厦门市律师协会第7届理事会第3次会议通过)
2017年8月8日发布
一、为指导本市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段计算律师服务费。分段计算的律师服务费与基础律师服务费累加为收费金额。
争议财产标的额计费比率:
10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部分         6%~9%
100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部分         4%~6%
500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部分       2%~4%
1000万—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部分      1%~3%
5000万元—1亿元部分(不含1亿元)         %~%
1亿元以上部分                       %~1%
,可以按照上述收费标准收费。
、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案件,可以按上述收费标准收费,也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如下,该收费标准为第一审程序的收费标准。
:10000元~30000元/件;
:可以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代理非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收费标准如下,该收费标准为第一审程序的收费标准。
:8000元~24000元/件;
:可以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低于8000元的,可以按8000元收取)。
(四)代理上述(一)、(二)、(三)案件,委托人提出反诉或者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反诉按另一案件处理,可以按上述收费标准收费。
(五)代理上述(一)、(二)、(三)案件的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程序的收费标准
,第二审程序继续代理的,可以按第一审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也可以酌情减收(酌减比例不宜超过50%)。第一审程序未代理,直接代理第二审程序的,可以按第一审程序收费标准收费。
代理发回重审的案件(第一审程序),之前第二审程序已代理的,可以按第一审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也可以酌情减收(酌减比例不宜超过
50%)。之前未代理的,可以按第一审程序收费标准收费。
,如之前程序已代理,可以按第一审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也可以酌情减收(酌减比例不宜超过50%)。直接代理再审程序的,可以按第一审程序收费标准收费。
,可以按第一审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也可以按高于或者低于第一审程序收费标准的数额收费。
(六)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8000元~24000元/件;
:可以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七)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可根据本指导意见第七条以及本条协商确定本条(一)至(六)款未提及的诉讼法律事务的收费。
十、代理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法律事务,收费可适当高于前述标准,律师事务所可在前述收费标准的5倍之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
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法律事务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诉讼案件;
、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案件;
、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
;
,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或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案件;
、涉及三个以上(含三个)法律关系或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案件;
(即在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域以外)办理的普通程序案件;
;
;
、疑难、复杂的案件。
律师事务所作为一般诉讼法律事务接受委托,开展具体代理工作后发现属于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法律事务的,可以在办理过程中及时与委托人协商,按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法律事务收费,变更收费条款。
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后,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双方对诉讼法律事务是否为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法律事务存有争议且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提请本协会调解处理。
十一、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经协商可以就诉讼法律事务采取计时收费方式。
律师事务所可以按照律师的经验、声望和能力等确定不同的计时收费标准。计时收费标准可以在每小时800元至4000元之间确定。
采取计时收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