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44、各种废油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意倾倒。
45、生产现场严禁乱扔擦拭材料,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废棉纱箱内并定期清除。
46、火灾报警要点有:火灾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和大约数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
号码。
47、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报告当值值长和有关调度,并立即将有关设备电源
切断,采取紧急隔停措施。
48、电气设备灭火时,仅允许在熟悉该设备带电部分人员的指挥或带领下进行灭火。
49、参加灭火人员在灭火时,应防止被火烧伤或被燃烧物所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
息以及防止引起爆炸。在电气设备上灭火时,还应防止触电。
50、灭火剂选用原则为灭火的有效性、对设备的影响和对人体的影响。
51、消防队到火灾现场前,运行设备火灾,临时灭火指挥人应由当值值长、班长担任,
其他设备火灾时,临时灭火指挥人由现场负责人担任。
52、临时灭火指挥人应戴有明显标志。
53、电力生产企业的领导、防火责任人,保卫科、安监部门的负责人在接到火灾报警
后,必须立即奔赴火灾现场组织灭火并做好火场的保卫工作。
54、消防队到达火场,临时灭火指挥人应立即与消防队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待失火设
备现状和运行设备状况,然后协助消防队负责人指挥灭火。
55、全部工作人员应熟悉常用灭火器材及本部门、本部位配置的各种灭火设施的性能、
布置和使用范围,并掌握其使用方法。
56、电气设备着火时,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旋转电机火灾时,严禁使
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直接灭火。
57、消防设施应选用经国家公安部门批准的定点厂生产的合格产品。
3 / 3058、消防给水系统一般应独立。
59、消防用水若与其他用水合用时,要保证在其他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仍能全部通过
消防水量,并符合消防水压力的要求。
60、消防水应按不同的灭火对象所要求的消防用水的压力、流量,选用自流供水或水
泵供水、消防水池供水等方式。
61、当单一方式不能满足消防要求时,可采用混合供水方式。
62、采用自流供水方式时,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供给消防用水。
63、消防水泵应采取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如果有困难,可采取内燃机作动力。
64、消防水泵设备检修应分批进行,寒冷地区的消防系统应有防冻措施。
65、变压器或高压电气设备设置水喷雾系统的喷头及消防水管均应接地,可与电厂、
变电所的接地网连接。
66、消防泵房与油罐之间最小距离,应根据油罐的容积选择,不得小于 12~25 米。
67、室外消防栓在油罐区的间距不大于 30 米;在主厂房周围不大于 80 米,其他建筑
物周围不大于 120 米;室外消防栓的保护半径不大于 150 米。
68、室外消防栓的数量应按照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防栓的用水量应
按 10~15l/s 计算。
69、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应超过
25 米。
70、油罐采用泡沫灭火时,消防水量应为扑救最大火灾配置的泡沫用水量和油罐冷却
用水量之和。
71、大型电厂燃用烟煤及以上易燃煤种的主要输煤皮带宜选用难燃型。
72、长期堆放的原煤,应分层压实堆放。
73、容易自燃的煤堆内温度超过 60℃,应查明原因并立即采取措施。
74、贮煤场煤堆着火用水扑救;原煤仓着火,应用水雾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75、进入油区必须进行登记,交出火种,不准穿钉有铁掌的鞋和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
化纤衣服。
76、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必须停电处理,油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
77、油车、油船卸油加温时,应严格控制温度。原油不超过45℃,柴油不超过 50℃,
重油不超过 80℃,进入油罐的燃油蒸汽加热温度不超过 250℃。
78、打开油车上盖时,严禁用铁器敲打,开启上盖时应轻开,人应站在侧面。
4 / 3079、油罐接地线和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分别装设。
80、输油管道应有明显的接地点,油管道法兰应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每年雷雨季节
前须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