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对象住房面积核查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25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对象住房面积核查办法》.doc

上传人:燕燕盛会 2022/5/7 文件大小:25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对象住房面积核查办法》.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精品范文模板 可修改删除
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
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撰写人: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
批准同意改变居住用途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确定。
  (二)独用成套的产权住房,按照《房地产权证》(含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下同)记载的建筑面积换算成居住面积,居住面积换算方式为:住房居住面积=住房建筑面积÷换算系数。售后公房也可以按照原有《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的记载和公有住房面积计算规定,直接确定居住面积。各类住宅的换算系数如下:
  各类住宅的换算系数表
 房屋
 类型
 老式
 公寓
 高层
(成套)
 多层
(成套)
 花园
 住宅
 新里
旧里及
非改居
简屋
 换算
 系数







  (三)非独用成套的老式私房、宅基地住房和成套改造后尚未进行分户测绘的公有住房等,以实地丈量确定居住面积。
  五、申请对象住房居住面积计算
  (一)申请对象住房居住面积的计算公式
  申请对象住房居住面积的计算公式为:住房居住面积=核定面积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居住面积×申请对象人数。
精品范文模板 可修改删除

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
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核定面积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居住面积的计算公式为:人均住房居住面积=(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居住面积+申请对象他处住房居住面积)÷(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核定面积家庭人数+申请对象他处住房核定面积家庭人数)。
  (二)申请对象他处住房居住面积计算
  申请对象他处住房应当按照该住房的全部居住面积计算。如申请对象他处住房内无户籍人员,或者虽有户籍人员但按照规定不计入核定面积家庭人数的,可以按照申请对象在该住房拥有的居住面积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1、该住房为产权住房,《房地产权证》记载房屋产权为按份共有的,按照其拥有的产权份额计算住房居住面积;《房地产权证》记载房屋产权为共同共有的,按照住房居住面积除以房地产权利人人数计算住房居住面积。
  2、该住房为承租公房的,按照该住房的全部居住面积计算。
  3、该住房为宅基地住房的,按照住房居住面积除以批准建房人数计算。
  (三)其他核定面积家庭成员他处住房居住面积的计算与处理
  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内,申请对象以外的其他核定面积家庭成员(简称“其他核定面积家庭成员”)他处住房人均住房居住面积计算公式为:人均住房居住面积=其他核定面积家庭成员他处住房居住面积÷该住房核定面积家庭人数。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后的特别处理规定如下:其他核定面积家庭成员他处住房人均住房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的,可以计入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的核定面积家庭人数;人均住房居住面积超过7平方米的,不得计入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的核定面积家庭人数。上述规定仅适用于计算确定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的核定面积家庭人数。
  六、住房居住面积认定的特殊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能提供相关书面凭证的申请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