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昆明市劳动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昆明市劳动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
联系方式: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2、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
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3、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5、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6、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7、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9、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10、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3、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
7、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