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 保 培 训
第一章 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章 门岗服务流程
第三章 保安巡视检查流程
第四章 保安交接岗流程
第五章 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第六章 停车场管理规定、机动车管理规定
第七章 安保服务应急处理预案
第八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况,通过检查车辆停车证,查验车辆是否按指定车位停放。(车证号应与车位号相符)并与时填写《车辆停放记录表》。
车场管理员指挥车辆正确分区停放整齐,车辆应在车位正中停放,不得压车位线,不得随意停放。要提醒司机关好车窗,锁好车门。
对停车场场地、设施的检查:
车场管理员认真检查区域内是否有影响停车安全的因素存在,检查车场设施、灯光、地面有无异物(如钉子、金属片等)与卫生情况,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
车场管理员密切注意是否有闲杂人员进入停车场区域。
车场管理员检查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车场变配电等设备、施工现场等处要有明显警示标识,有防护措施,如有损坏,要与时上报。
车场管理员熟悉车场管理系统一般性故障的处理程序,停车场管理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通知工程部人员到场维修。平时主机显示器保持在实时监控界面。
车场管理员要如实详尽地记录当天发生的事件,发现问题与时向上级报告。
停车场事故处理:
发生任何车辆事故时,与时上报并看管好事故现场,疏导其它车辆绕行,确保道路畅通。
接到火警报警信号时,车场管理员要按照制定的火警处置预案的程序报警,并通知有关人员到火警地点扑救。
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发生丢失,由车主报公安部门处理,管理处将配合公安部门为破案提供线索,不负责赔偿。
对机动车的要求
停车场禁停车辆:
载有易燃物品或其他危险品的车辆。
超过停车场限高的任何车辆。
未经批准的送货、提货的车辆。
停车场内禁止行为:
不得在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清洗车辆应在规定区域进行。
停车场只限于停放车辆,禁止任何人员在车场范围内或任何车位上存放杂物、轮胎、汽车配件或其它物品或做其它用途。
禁停位置:
车辆不得停泊于停车场的出入口、已指定车位或其它非停车位置。
车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停放在车道上。
其他要求:
任何车辆与驾驶人员不得干扰车场内其它车辆的停泊或运行。
进入车场机动车限速为每小时5公里,不得抢行或高速行驶,下雨、下雪时更应小心慢驶。
送货、提货的车辆在载货或卸货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载货或卸货完毕后即必须立刻驶离车场。
机动车私车车主必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停放管理协议,明确责任。
安保服务应急处理预案
安保员处理问题的原则:
安保人员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辅助力量,没有执法的权利,在日常协助公安人员维护所辖区域的治安秩序和护卫业主的安全中,必须与时处理各种问题,处理问题应遵循的原则是维护所在辖区内部安全,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徇私情、以理服人。
安保服务应急处理预案
安保员处理问题的方法:
对发生在所辖区域内的一般违反内部规章制度的问题和出现的纠纷,可通过说服教育的办法解决,主要是分清是非,耐心劝导、礼貌待人。
对暂时解决不了又有扩大趋势的问题,应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急、可顺不可逆”的处理原则,尽力劝开、耐心调解,把问题引向缓解,不要让矛盾激化,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安保员对在所辖区域内发生的一般性违反内部规章制度的问题和出现的纠纷,在处理上要坚持教育与劝导相结合的原则,如需要给治安处罚的,交公安机关处理。违反公司有关规章的,交管理处办公室处理。
对于发现的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可疑人员要认真观察、严密监视。视情况采取守候、跟随等方法。对于将要发生犯罪行为,应与时予以制止,对于已发生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员可进行抓获控制,报告管理处并报警和扭送公安机关。
安保服务应急处理预案
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处理:
在所辖区域内执勤过程中,如果遇到不登记、不配合出示‘出入证’强行进入,强行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在不该堆放垃圾的地方堆放垃圾等,可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处理问题时先敬礼、态度和蔼、说话和气、以理服人。
对不听劝阻者,尽量想办法查清其姓名或单位,如实记录下来并向领导汇报。
发生纠纷时,安保员一定要冷静,避免争吵。
若遇到个别人员蛮横无理,打骂安保人员,可由管理处同此人共同协商妥善处理,若情节严重,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安保服务应急处理预案
对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的处理: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容易造成对人员与公共财物伤害,执勤人员可以按如下方法处理:
进行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安保管辖范围,避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如果熟悉或认识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应设法立即通知其家人或工作单位,请他们派人领回,并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
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
安保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