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
(2007年4月13日)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自主创新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决定》(云发〔2005〕16号),认真实施《昆明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根据市第九次党代会关于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大部署,特作如下决定。
一、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现代新昆明建设的主导战略,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市
1深刻认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大意义。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革命力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现代新昆明建设进入了加速推进、取得突破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城市,是提升昆明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昆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全省率先发展、发挥带动辐射作用的根本途径和必由之路。
2准确把握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科学内涵。创新型城市,就是要以创新文化为基础,依赖科技、知识、人才、体制和机制等创新要素驱动城市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市,核心就是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昆明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突出技术创新在城市创新中的核心地位;把创新贯穿于建设现代新昆明、构建和谐社会的各个方面,使改革创新成为“昆明精神”的时代体现,使创新精神成为城市之魂。
3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总体要求。在“十一五”时期,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新时期国家科技工作“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把自主创新作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推进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并有选择地开展原始创新,着力提升重点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通过实施“培育创新主体、完善创新体系、提升创新能力”三大工程,集聚创新人才、建设创新文化、弘扬创新精神、启迪创新思维、优化创新环境,为把昆明建设成为产业优势明显、引领作用突出、创新人才荟萃、创新氛围浓厚的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4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主要奋斗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成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实现科技进步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于5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每百万人达到50件;%以上,使昆明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得到较大提升。再通过10年的努力,到2020年,把昆明建设成为西部重要的创新型城市。
二、提升重点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5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高新技术带动传统农业技术升级、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确保农产品安全为主攻方向,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