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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问题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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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问题研究.doc

上传人:企业资源 2012/1/17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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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问题研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问题研究
项目代码: KT0804
完成单位: 北京世纪天平知识产权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研究人员: 王晋刚、董天平、闫文军、孙永江、王晋刚、陈敬、蔡刚、王瑞玲、刘涛、杨晓岩、韩家佳、崔红秀
获奖情况:
一、本课题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
文化创意产业是“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为核心价值,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验的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业集群”。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起重要作用。
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成为全国各大城市竞相发展的新产业,上海、深圳、杭州、长沙等城市都根据各自的城市特性纷纷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中国的首都和文化中心,北京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了几十家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到2008年4月底,仅经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认定的聚集区就达21家。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严重的就是有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演化成了房地产开发区,房地产租赁成了园区的主要收入源泉。问题出现的原因很多,但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深刻认知,特别是缺乏对文化创意产业链的认知,缺乏对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对文化创意产业重要性的认知。
国外专家研究主题集中在文化创意产业概念、具体城市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所属各大行业的发展规律的研究等;国内研究除上述课题外,专家更多专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政府角色的探讨。国内外专家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形态只有一般性的介绍,没有深入研究;对北京的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及各具体行业知识产权利用形式进行探讨比较分散,没有系统研究。
本课题的目的就是针对北京市重点发展的八大行业逐一进行分析,以探究知识产权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我们希望找出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给出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方面的政策性建议。
本课题的意义在于:可以为北京市政府以及各管理部门制定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提供参考,为北京市各大创意产业园区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利用提供建议,为相关企业的具体知识产权利用提供参考。
二、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体系以及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源自“创意产业”。根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文化创意产业是“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为核心价值,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验的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业集群”。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包括九个行业: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其他辅助服务。
知识产权保护是文化创意产业产生和存在的基础。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品创造成本高、投入大,但复制容易,复制成本很低,在复制和网络传播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这个特征就更加显著。这一特性使得文化创意产业成为很容易受到侵权伤害的产业,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创意主体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没有收益,创意主体也就不会有创意动力,没有创意,也就不会有文化创意产业。
知识产权的利用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动力。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可以通过交易、许可、融资开发、合作等方式获得收益,文化创意产业的营利活动与知识产权利用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