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4
文档名称:

最新关于转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度.doc

格式:doc   页数:14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最新关于转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度.doc

上传人:好文档 2014/11/26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最新关于转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转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度
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锡人社发[2014]46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度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紧做好技师考评申报工作,申报《报名登记表》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8日(通过QQ群网报区人社局工资福利科)。

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 3月17日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锡人社发〔2014〕46号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度
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驻锡部、省属事业单位:
现将江苏省人社厅苏人社发〔2014〕40号文件转发你们,请按照省厅文件认真抓好落实。
结合无锡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申报工作实际,明确如下要求:各市(县)、区人社局工考办及各主管局人事处(办公室)要负责本地区及本系统(单位)申报人员登记表的分类、汇总工作,并于3月28日前统一报送市人社局。先在网上报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送邮箱地址为:wxxm08@。同时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登记表。经无锡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培训处初审后再确定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收银审核、图书资料管理、中式烹饪、计算机信息处理、汽车指导驾驶员、电工等大工种专业申报人员可自愿参加无锡市人社局于4月份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高新技术培训班暨考前辅导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作为今后申报高级技师的报名条件,同时要参加5月26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最后按考试成绩确定参加评审候选人,再按省厅文件规定于6月10日前报送相关表格和评审材料。
报名少于5人的小工种申报人员可不参加省统考。另外,报考汽车实习指导驾驶技师的,对于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性,年龄55周岁),196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性,年龄48周岁)以上,在省下达的名额中按比例给予推荐名额,具体的名额数量视报名人数而定。
无锡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培训处联系人:谷明,联系电话:81822568
附件:《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40号)
二O一四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工勤技师申报通知
抄送:驻锡部、省属事业单位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1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苏人社发〔2014〕40号

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师考评工种
2014年技师考评工种包括:服务、建设、机电、交通、水利、农林、教育、文化、卫生、海洋渔业、农机、民政等12个行业46个工种(见附件1)。
二、技师考评对象
凡符合苏人通〔1998〕101号文件规定,且在考评工种范围内的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职在岗人员及编外合同制人员,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三、技师考评申报条件
(一)2012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二)按苏人发〔2003〕9号文件及苏人社发〔2012〕113号文件要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素质读本》学习,并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三)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本工种毕业证书,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合格证书。1960年底以前出生的,具有高中毕业证书即可。
(四)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证书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市级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的;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五)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试行办法》下发前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技师证书,并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技师申报条件的,经单位推荐,在同类人员中优先申报。
(六)为了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对工作岗位已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高级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参加同级转换工种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考评。
(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