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不同财产关系对家庭关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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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摘 要 本文采用以小见大的手法,通过土地文书对家庭财产关系所形成的各种影响来看一个社会明确产权的重要。文章以徽州文书中干财产私有、经济独立的小个体家庭。虽然儒家大力提倡亲情友善,但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家庭那层温情脉脉的面纱还是被撕扯的七零八落。老人的养老,孤寡母子的生活等等,都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这在徽州文书中表现得非常明显。
先看下列三则契约:
(1)清嘉庆五年正月母张氏等立典田约
立典约母张氏,缘因先年父土名溪滩田一处,今不幸父亡故,母无银支用,自情愿将田一处三股均典,计田一股计客租二石一斛十一两正,出典与男有海名下为业,三面言定,时值九七色价银三两五钱正,其银当即收足,其田各股即听管业无阻,如有来历不明及重迭交易内外人声说等情,尽身之当,不干典人之事,自成之后各无悔异。今恐无凭,立此典约存照。
(2)清嘉庆五年正月母金张氏等立典田约
立典约母张氏,缘因先年父土名溪滩田一处,今不幸父亡故,母无银支用,自情愿将田一处三股均典,计田一股计客租二石一斛十一两正,出典与男有润名下为业,三面言定,时值九七色价银三两五钱正,其银当即收足,其田各股即听管业无阻,如有来历不明及重迭交易内外人声说等情,尽身之当,不干典人之事,自成之后各无悔异。恐口无凭,立此典约存照。
(3)清嘉庆五年正月母金张氏等立典田约
立典约母张氏,缘因先年父土名溪滩田一处,今不幸父亡故,母无银支用,自情愿将田一处三股均典,计田一股计客租二石一斛十一两正,出典与男有蛟名下为业,三面言定,时值九七色价银三两五钱正,其银当即收足,其田各股即听管业无阻,如有来历不明及重迭交易内外人声说等情,尽身之当,不干典人之事,自成之后各无悔异。恐口无凭,立此典约存照。5、6
这三则契约的立契人都是同一个人母金张氏,因为丈夫去世,衣食无靠,虽有儿子,但都独立成家立业,因而只有将田典与三子,转让使用权和收益权,自己用典价银来度日。在这里,母亲将一块地分作三股来典与三个儿子,没有言明土地的四至,也没有将土地在兄弟三人之间分割,可见,在当时人的观念里,土地权利的核心并不是对土地作为物或不动产的占有与处分的权利,而是收益的权利。在这里,亲生母子的关系已经变成了赤裸裸的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了。
清道光二十六年九月母胡王氏立押田契
立押契母胡王氏,今因需用,自情愿将氏夫承下祖业阄分田一处,土名余村,计租三石,系经理昃字号,计田税二分八厘正,其田新立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北至,今将前项四至凭中立契押与四女爱娇名下管业,三面议定,时值文典钱十五千文正,其钱当日收足,其田即听管业无阻,未卖之先,并无重迭交易及内外人声说等情,尽母身支当,不干买人之事,今欲有凭,立此押契存照。7
这里母亲因生活需用将承祖业田押与女儿,在这里,母亲让渡的是土地的田皮权,即对土地加以占有和使用以获得收益的权利,此时的抵押权与典权没有多大区别,其强调的都是土地的收益权,并没有现在抵押权所具有的支付利息等特征。母女之间已失去往日的温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家庭的一笔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