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路政工作论文: 路政工作中资产管理强化途径(共 5486 字) 本文我区路政执法机构固定资产总值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快速递增,但在具体资产管理实践中,固定资产的建章立制、资产处置,以及管理执行力度等方面未能得到重视和规范,导致资产管理内控制度中出现一些薄弱环节, 制约着我区路政执法工作的良好发展。当前路政执法机构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一)特殊的机构体制导致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当前,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行业管理对于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可谓不全, 但是为什么在资产管理中路政执法机构还存在着许多漏洞和问题?笔者认为最首要的原因是广西路政执法机构特殊的机构性质和管理体制不顺造成。 1. 从执行管理职责方面分析: 按照科室管理职责范围划分,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自治区路政执法监督局) 的国有资产与票务管理科是路政执法机构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 但是在实际工作运行中, 为了方便开展路政执法工作,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自治区路政执法监督局) 的路政管理处同时兼管部分路政执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前者管理偏向建立健全资产制度、编报计划、资产报废、调拨等处置、公车治理、日常建卡立档和台账、报表等基础管理工作, 后者管理偏向路政执法仪器设备、执法车辆的计划制定和采购调配、年审检测、日常数据统计等日常管理和站房建设等。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 无法划清路政国有资产的管理权限和落实执行管理责任主体,出现多头管理和权限重叠造成工作运行上的不顺畅。 2. 从路政内设机构方面分析:市级和县级路政执法机构没有设置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和配备资产专业人员, 资产管理职能不凸显, 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广西路政执法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要求,全区各路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只有路政科和治超科。 2012 年, 上级有关部门下文要求在各执法支队治超科下增挂综合科牌子, 固定资产管理只是其中之一职责; 路政执法大队也没有法定的资产管理科室和资产岗位设置。全区路政执法支队和大队的资产管理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且都是一身兼几职, 无法从繁琐的日常执法工作中脱离出来专心、细心地进行资产管理工作。 3. 从绩效责任考核方面分析:当前,全区路政执法机构的绩效责任考核目标是日常的路政和治超主要业务工作, 而固定资产管理归属于后勤保障服务管理, 列入各市级公路管理局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考核, 正是这个原因, 容易导致路政执法机构领导对固定资产采取粗放型管理状态, 即重路政治超执法业务, 而疏于对资产的细化、规范管理, 由于管理制度执行不力而产生诸多问题, 如设备采购无计划、验收入库制度缺失、出现购非所需等的现象,且无法追溯责任。(二)管理员业务知识不全面,政策把握不准确。财政部门对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有严格规定的使用年限, 一旦超过使用年限应该按规定程序申请报废或报损。但是, 由于以往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知识不全面,政策把握不够准确,致使现在许多征稽部门划转到路政机构的公务用车和办公设备至今仍“超龄”使用,其中 1992 年购置的资产至今仍在运作。早该报废和报损的资产, 没有及时办理报废报损手续, 账面上仍大量反映那些“带病”固定资产,特别是残旧、经常大修的公务执法车辆, 既加大经费开支, 无形中也给路政管理工作埋下安全隐患。(三)政府采购执行不严。固定资产的采购没能全面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需购置的资产没能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按照各级单位法人为编制单位,由“下( 大队)”至“上(支队)”层层编报上来。目前更多的采购方式是由支队统编预算统一购置, 所购资产容易脱离基层实际需要, 发生预算外的办公设备购置现象; 或者通过联系电脑公司利用维修的形式“偷梁换柱”进行购买, 躲避政府采购程序, 加大账外资产的风险。(四)不建立资产转移使用登记制度,造成资产使用状况不明。部分路政执法机构对电脑、打印机、相机、摄像机等使用频率高、容易转移的办公设备, 不建立资产转移使用登记制度, 给清理工作造成难度大, 而且无法追究遗失和损坏的相关责任。特别是对于机构和执法场所的变更、执法人员异地调动等, 大部分办公设备使用方向发生转移变化, 在不办理转移使用登记的情况下, 容易给清查资产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且无法追究责任。(五) 资产处置不规范资产处置包括无偿调拨、对外捐赠、出租、出售、转让、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按规定国有资产处置应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 并履行审批手续, 但事实上仍有部分路政机构在处置时未办理财政报批手续,存在随意处置资产现象,特别是出租资产管理不规范, 收入不入账或不公开, 支出不合理或不规范。(六)缺少部门间的监管和制约,会计核算滞后。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是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最基本要求, 但在实际工作中, 普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