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合作框架协议
工程合作框架协议
『广州市圣依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与
『深圳市云海之舟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合理。
“现场测试”指乙方为验证设计进行的测试。
“外场测试”指甲方为其销售/使用区域进行的测试,乙方提供全部技术支持。
“试制阶段”指对最终产品进行批量生产以前,有关最终产品的开模阶段、产品的试模、修模阶段。
“生产采购阶段”指最终产品实现批量生产目标及可采购的时间阶段,其包括产品的贴片生产阶段、测
试阶段、组装阶段、试生产阶段、客户采购、量产阶段。
“最终产品”指甲方委托乙方利用本协议约定的设计方案、技术及物料等进行生产制造并经测试可销售
给最终用户的产品。商务协议下的最终产品指其附件中定义的基于乙方蓝牙/传感器/定位平台的一款
产品(一个外观即为一款产品)。
“平台”指乙方提供开发最终产品设计的乙方蓝牙/传感器/定位技术平台。
“第三方”指所有非本协议签署人的各方,包括(I)协议任一方的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分支机
构、继承人或受让人或(II)协议任一方的合营企业、分包商、合作商。
“商标权”指注册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号、商标和服务标记的注册申请或装潢设计的权利,
无论上述权利依中国法律还是任何其它国家、地区或管辖地的法律产生。
“LOGO”特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最终产品的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文字、图案及其组合。
第二条 合作模式
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合作工程均遵守本合作模式(有特别约定的除外),约定如下:
根据双方意愿,具体确立并签署相关附件;
双方共同进行最终产品的规范定义
乙方负责进行最终产品的硬件设计、软件设计、结构设计、工艺设计、测试软件设计,并保证此设计
适用在最终产品中的合理性及完备性,并免费许可甲方使用;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最终产品的 ID、MD 及 MMI 设计,关于该等设计的知识产权归属,由双方在商务
协议中另行约定;
框架协议下各工程中最终产品的外观设计,由双方在商务协议中具体约定哪方来负责。关于外观设计
的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由双方在商务协议中另行约定;
乙方负责最终产品的生产制造, 按具体订单约定, 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最终产品应满足双方签定的《产品质量协议》中的标准,通过甲方质量认证后,甲方按商务协议的约
定释放订单给乙方;
由甲方负责最终产品的最终销售,售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按双方签定《产品售后服务协议》。
甲方代表签字: 机密 乙方代表签字:工程合作框架协议
第三条 各工程不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