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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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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版.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版
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
〔2022年8月25日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22年9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那么资主体、权利归属。未载明的推定为业主共有。
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监事委员会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因买卖、赠与、继承、财产分割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在物业管理中享有业主权利,承当相应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效劳企业提供的效劳;
〔二〕监督物业效劳企业履行物业效劳合同、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效劳企业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三〕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的建议;
业主人数超过三百人的住宅小区,可以以幢、单元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履行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规定的职责。业主代表的产生程序、职责范围、工作标准等事项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中明确。
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单元为单位成立业主小组。成立业主小组的,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中明确业主小组的产生程序、职责范围、工作标准等事项。
第十七条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条件具备之日起三十日内,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设立业主大会;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申请设立业主大会的,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专有局部百分之十以上的业主可以联名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会同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并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九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筹备组成员姓名、分工、联系方式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代表担任。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
〔二〕拟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那么等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业主投票权数和业主专有局部面积;
〔四〕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五〕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那么;
〔六〕制定筹备经费开支预算方案;
〔七〕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征求业主意见。业主对前款内容提出异议的,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记录、处理并答复。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向筹备组提供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以下文件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
〔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三〕业主名册;
〔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五〕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证明材料;
〔六〕物业效劳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配置确认资料;
〔七〕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建设单位已经注销的,由物业效劳企业提供有关资料。
筹备组应当将前款资料自业主大会成立后三十日内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建档保存。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承当筹备组工作经费和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经费,于筹备组成立后三十日内存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的银行账户。筹备组按照筹备经费开支预算方案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使用。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筹备组应当将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第二十一条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的规定召开。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业主并报告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由其派员对会议进行监督。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但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明确所委托的权限。
物业使用人可以接受业主书面委托行使业主权利,但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应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可以采取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