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XX年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
办法
为加强北京市非机动车停车管理, 保护非机动车所有人的合
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台了北京市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 下文是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
理办法,欢迎20XX年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
办法
为加强北京市非机动车停车管理, 保护非机动车所有人的合
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台了北京市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 下文是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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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通知
《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 是一项由北京市政府
颁布的行政条例条令。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75 号)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 20XX 年 3 月 28 日
市人民政府第 33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 20XX 年 7 月 1 日
起施行。
市长:刘淇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内容全文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非机动车停车管理, 保护非机动车所有人
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自行车、 人力三轮车等
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
残疾人专用车的停车管理也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市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建设、
经营的管理工作。
规划、国土房管、公安交通、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
理部门, 应当按照各自职责, 做好非机动车停车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 市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市政管理、 市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组织编制非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专业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车站、医院、商场、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和其
他大中型公共建筑的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 应当按
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并落实专人管理或者委托存车服务
机构管理。
第六条居民住宅区应当设置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 委托物业
管理单位实施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由居民委员
会组织实施管理,相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七系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不足的地区, 在不影响道路交通
的情况下, 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道路
范围内划定一定区域作为非机动车道路公共停车场, 并设置相应
标志。
在前款规定的情况发生变化时, 原批准部门应当撤销已经划
定的非机动车道路公共停车场,但应当提前公告。
第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道路设置非机动车道
路公共停车场。
临时占用道路设置收费的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 应当依法缴
纳占道费。
第九条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必须对公众开放, 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侵占、 擅自停止使用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或者将其挪作他
用。
鼓励单位内部非机动车停车场向社会公众开放。
第十条设置收费的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地面铺装,设置固定或者活动式围栏;
(二 )设置存车标识牌、存车收费价格公示牌、经营管理单位
的标志及其监督电话,划定存车标线;
(三)有条件的,设置自行车停放架、遮雨棚房;
(四 )有专人负责服务和管理。
第十一条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