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舞弊审计一、舞弊(一)定义(有关舞弊的定义有多种,职业界、法律界对舞弊都有不同的认识。) ●国际审计准则 ISA240 (旧的或修订 )对“舞弊”的定义是: “舞弊是指管理当局、董事、雇员或第三方中的一人或多人利用欺骗的手段来获取不正当的或非法的经济利益的故意行为”。并指出了与审计师有关的两种类型的舞弊, “即非法侵占资产的错报和虚饰财务报表的错报”;管理当局、董事中的一人或多人的舞弊被称为“管理人员舞弊”,仅仅是被审计单位中的雇员的舞弊被称为“雇员舞弊”。●美国《国家审计准则第 82号通知》对“舞弊”的定义是: “为了得到他人的信任,故意歪曲事实真相;并且明知是违法的或者是错误的行为,舞弊者因此行为获得利益,同时对第三者因此行为造成损失”。( 2002 年 10 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AICPA )在综合理论界、实务界众多建议的基础上,颁布了《审计准则第 99号-- 考虑财务报告中的舞弊》取代了原有反舞弊审计准则 SASNo . 82)●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 在 2002 年发布的第 99号《审计准则第 99 号——考虑财务报告中的舞弊》中对舞弊的定义没有发生变化。(此条定义可以说是目前在美国最高的、最具权威性的定义。) ●1977 年美国公证会计师协会颁发的《审计标准说明》第 16辑对“舞弊”所下的定义: “是指故意造假的财务报表,如管理人员蓄意虚报,有时指管理人员的舞弊;盗用资产,有时称作盗用公款”。●《蒙哥马利审计学》( 1985 )中对“舞弊”的定义是引用了《审计标准说明》第 16辑对“舞弊”所下的定义。●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 在1993 年发布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指出: “舞弊包含一系列故意的不正当和非法欺骗行为,这种行为是由一个组织外部或内部的人来进行的”。●美国《审计准则公报 110 -欺诈与错误》中对“欺诈”的定义是: “管理层、雇员或第三者中的一个或多个人利用欺骗的手段来获取不正当或非法的经济利益或故意误导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判断”。(这个定义中既包括雇员又包括管理者。另外,在这个关于欺诈的定义中,并且还可能有第三者参加。比如一个客户和一个公司财务部门的职员,客户给公司提交虚假或不正确的发票,而这个雇员有意识地接受了这个发票。) ●美国和加拿大两国人合著《查处舞弊技巧与案例》一书中的定义是: “舞弊是有目的的欺骗或故意谎报重大财务事实的不诚实行为”; (另外还有法律界对舞弊的一些定义,如) ●美国密歇根州《刑法》的定义是: “舞弊是一个总括的概念,它包括多种多样人类独创的欺骗方法——个体用它从他人处得到利益”;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反腐败独立委员会(ICAC) 认为: “舞弊是一种用欺骗性手段、不诚实地获取财务或其他利益的犯罪行为,这种利益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 ●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 8号——错误和舞弊》对舞弊做出了原则性规定:舞弊是“导致会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第三条)。(上面的定义有的是比较广义的,有的是比较狭义的,比如有的比较宽泛,有的比较具体一些,专指财务报表,但)从实质上看:舞弊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含义:其一,舞弊的特征是有预谋、故意的行为;其二,舞弊的手段具有欺骗性;其三,舞弊行为表现为违法违规;其四,舞弊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一定的利益。因此,综合以上定义可以认为:舞弊是集团整体或个人在进行财务活动或从事高尚行政生涯时有预谋、故意地通过种种欺骗性的手段和违法违规行为来获取一定的利益。与审计师有关的舞弊是指蓄意对财务报表之金额或披露作不实表达,包括虚饰财务报告及挪用或侵占资产。(二)舞弊与错误(备注:也包括了舞弊的内容) ●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故意的”和“非故意的”国际审计准则 ISA240 中阐述,财务报表错报可能来源于舞弊和错误。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与“故意的”和“非故意的”区别,即舞弊是“故意的”行为, 而错误是“非故意的”行为。●两者所包括的内容不同◆国际审计准则 ISA240 中阐述舞弊主要包括: (1)操纵、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注意:旧的 ISA24 0 中这一条是:诸如操纵、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的欺诈行为,新的是直接写出的);( 2)侵占资产;( 3)在财务报告中误报或删除交易、事项或其他重要信息;( 4)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错误主要包括: (1)收集和处理会计数据的错误;( 2)由于对事实的疏忽和误解从而造成不恰当的会计估计;( 3)对会计政策的误用。(注意:新旧 ISA240 除了舞弊的第一条有变化外,其它的都一样) ◆我国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 8号——错误和舞弊》对错误和舞弊包括的内容做出了具体说明错误主要包括:( 1)原始记录和会计数据的计算、抄写错误; (2)对事实的疏忽和误解; (3)对会计政策的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