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 CECS22 2005
9 试验
一般规定
倍。
试验用计量仪表(压力表、测力计、位移计)应满足测试要求的精度。
试验用加荷装置(千斤顶、油泵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 CECS22 2005
9 试验
一般规定
倍。
试验用计量仪表(压力表、测力计、位移计)应满足测试要求的精度。
试验用加荷装置(千斤顶、油泵)的额定压力必须大于试验压力。
荷载分散型锚杆的试验宜采用等荷载法;也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制定相应的试验规则 和验收标准。
基本试验
对任何一种新型锚杆,或锚杆用于未应用过的地层时,必须进行极限抗拔试验。
锚杆极限抗拔试验采用的地层条件、杆体材料、锚杆参数和施工工艺必须与工程锚杆 相同,且试验数量不应少于3 根。为得出锚固体的极限抗拔力,必要时可加大杆体的截面面 积。
锚杆极限抗拔试验应采用分级循环加荷, 的规 定。
表久23锚杆粗眼抗按试验的抑荷幫级和现测时闾
注:1第五循环前加荷速率为100kN/min,第六循环的加荷速率为50kN/min;
2 在每级加荷等级观测时间内,测读锚头位移不应少于3 次;
3在每级加荷等级观测时间内,,可施加下一级荷载,否则应延长观测时间, ,方可施加下一级荷载。
锚杆极限抗拔试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判定锚杆破坏:
后一级荷载产生的锚头位移增量达到或超过前一级荷载产生位移增量的2 倍时;
锚头位移不稳定;
锚杆杆体拉断。
试验结果宜按循环荷载与对应的锚头位移读数列表整理,并绘制锚杆荷载——位移
(Q-s)曲线,锚杆荷载——弹性位移(Q-se)曲线和锚杆荷载——塑性位移(Q-Sp)曲线(本 规程附录 E)。
锚杆极限承载力取破坏荷载的前一级荷载, 规定的破坏 标准时,锚杆极限承载力取最大荷载。
当每组试验锚杆极限承载力的最大差值不大于 30%时,应取最小值作为锚杆的极限承 载力。当最大差值大于 30%时,应增加试验锚杆数量,且按 95%保证概率计算锚杆的极限 承载力。
蠕变试验
对塑性指数大于17的土层锚杆,极度风化的泥质岩层中或节理裂隙发育张开且充填有 粘性土的岩层中的锚杆,应进行蠕变试验。用作蠕变试验的锚杆不得少于3 根。
的规定。在观测时间内荷载必须保 持恒定。
量。
试验结果宜按每级荷载在观测时间内不同时段的蠕变量列表整理 ,并绘制蠕变量
时间对数(s-lgt)曲线(本规程附录G),蠕变系数可由下式计算:
s 一 s
lg (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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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s1——1时所测得的蠕变量;
U时所测得的蠕变量。
。
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的锚杆数量不得少于锚杆总数的 5%,且不得少于 3 根。对有特殊要求的工 程,可按设计要求增加验收锚杆的数量。
永久性锚杆的最大试验荷载应取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的 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