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修复效果评估方案
参考《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污 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2018)、《污染场地修 复验收技术规范》(DB11/T 783—2011)的要坑面积(皿)
坑底采集数量(个)
侧壁采集数量(个)
x<100
2
4
100WxV1000
3
5
1000WxV1500
4
6
1500WxV2500
5
7
2500WxV5000
6
8
5000WxV7500
7
9
7500WxV12500
8
10
x212500
不超过40mX40m网格为一个米样单兀
米样点间隔不超过40m
2. 基坑底部采用系统布点法,基坑侧壁采用等距离布点法,布点位置参见下图;
图 基坑底部与侧壁布点示意图
3. 当坑底深度大于 1m 时,侧壁应进行垂向分层采样,应考虑地块土层性质与污染垂
向分布特征,在污染物易富集位置设置采样点,各层采样点之间垂向之间垂向距离不大于
3m,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基坑坑底和侧壁的样品以去除杂质后的土壤表层为主(0~20cm),不排除深层采样;
对于重金属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在一个采样网格和间隔内采集混合样,采样方法参
照 。
表 场地内各区块基坑检测布点数及样品检测量
序号
名称
单位
布点数
样品数
1
主厂区及全钢三公司第1层基坑坑底
个
70
84
2
主厂区及全钢三公司第1层基坑侧壁
个
148
178
3
主厂区及全钢三公司第2层基坑坑底
个
423
508
4
主厂区及全钢三公司第2层基坑侧壁
个
183
220
5
主厂区及全钢三公司第3层基坑坑底
个
33
40
6
主厂区及全钢三公司第3层基坑侧壁
个
66
80
7
主厂区及全钢三公司第4层基坑坑底
个
10
12
8
主厂区及全钢三公司第4层基坑侧壁
个
11
13
9
前进公司第1-2层基坑坑底
个
10
12
10
前进公司第1-2层基坑侧壁
个
12
14
11
前进公司第3-7层基坑坑底
个
6
7
12
前进公司第3-7层基坑侧壁
个
16
20
13
前进公司第8-10层基坑坑底
个
5
6
14
前进公司第8-10层基坑侧壁
个
16
20
15
共计
1009
1214
、土壤异位修复效果评估布点
、评估对象 异位修复后土壤效果评估的对象为异位修复后的土壤堆体。
、采样节点
异位修复后的土壤应在修复完成后、再利用之前采样;
按照堆体模式进行异位修复的土壤,宜在堆体拆除之前进行采样;
异位修复后的土壤堆体,可根据修复进度进行分批次采样。
、布点数量与位置
1、修复后土壤原则上每个采样单元(每个样品代表的土方量)不应超过500m3;也可
根据修复后土壤中污染物浓度分布特征参数计算修复变异系数,根据不同变异系数查询计算 对应的推荐采样数量,见下表,变异系数计算方法如下:
表 修复后土壤最少采样点数量
变异系数
米样单元大小(m3)
~
100
~
300
~
500
~
800
~
1000
变异系数是指“修复后地块污染物平均浓度与修复目标值的差异”与“估计标准”的
比值,用Y表示。差异越大、估计标准值越小,则变异系数越大,所需样本量越小。
计算方法如下:
r = d - 曲)
其中,
C为修复目标值;
S
比为估计的总体均值,通常用已有样品的均值来估算;
。为估计标准差,根据前期资料和先验知识估计或计算,具体如下:①从修复中试试 验或其他先验数据中选择简单随机样品,样品数量不少于20个,确定20 个样本的浓度;若 不是简单随机样品,则样本点应覆盖整个区域、能够代表采样区;若样本数量少于20 个, 应补充样本量或采样其他的统计分析方法进行计算;②计算20个样本的标准差,作为估计 标准差。
2、 对于按批次处理的修复技术,在符合前述要求的同时,每批次至少采集 1个样品;
3、 对于按照堆体模式修复的修复技术,若在堆体拆除前采样,在符合前述要求的同时, 应结合堆体大小设置采样点,推荐数量参见下表;
表 堆体模式修复后土壤最少采样点数量
堆体体积(m3)
采样单元数量(个)
<100
1
100~300
2
300~500
3
500~1000
4
每增加500
增加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