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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税利分流-详解
 
   
 
 
 
 
 
 
 
     
 
 
 
 
 
税利分流(separation of profit from tax)
目录
1 税利分流概述
2 税利分   
 
   
税利分流-详解
 
   
 
 
 
 
 
 
 
     
 
 
 
 
 
税利分流(separation of profit from tax)
目录
1 税利分流概述
2 税利分流的理论依据
3 税利分流的特点
4 历史沿革
5 实行税利分流的目的和作用
税利分流概述
  中国对国营企业所实现的利润采取税与利不同的上交方式和管理办法。即企业先按税法规定向国家交纳所得税,税后利润再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适当分配。是处理国家与国营企业利润分配关系的一种形式。
税利分流的理论依据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对国营企业具有社会管理者、资产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和与其相适应的双重职能,是国营企业实行税利分流最基本的理论依据。K.马克思说:“在我们面前有两种权力,一种是财产权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权力;另一种是政治权力,即国家的权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330页)根据政治权力,国家对企业征税,根据所有制权力,国家从企业分取所得税后的一部分利润,较好地体现政企分开的原则。
税利分流的特点
  ①凡有利润的企业,无论其经济性质和隶属关系,都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的所得税,并向国家交纳所得税。
  ②国营企业所得税后利润的分配,可以采取向国家承包的办法,也可以采取其他的分配办法。
  ③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借款,由企业用自有资金归还。
历史沿革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到1982年,国家对国营企业采用收取利润的形式,不征所得税。1983年对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建立了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的制度。1984年10月起,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把企业所得税后上交利润的多种形式统一改为调节税,国家根据所有制权力应收取的利润也相应改为征税。1987年起,对国营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把企业所得税和调节税都以上交利润的形式对国家承包。1988年重庆市的国营企业首先进行税利分流试点,以后陆续扩大试点范围,截至1990年底,已有25个地区的部分企业试行。
实行税利分流的目的和作用
  国营企业实行税利分流,目的在于发挥国家双重职能的作用,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创造平等竞争的条件,有利于统一市场的形成。税利分流的作用主要是:
  ①国家对各种经济成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