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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海宁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文本200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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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总论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协调海宁市域的城乡发展,合理安排城镇、农村居民点及各项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统筹各种资源合理的,争取在2010年以前主要经济、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指标基本达到或接近国家生态城市目标。到2020年,实现95%以上工业企业进园,工业废水废物集中收集、处理率分别达98%和95%以上,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超过50%。
(2)规划期末,森林覆盖率达到25%,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干流水质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的标准;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大气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II级标准。区
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6分贝,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到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3)城镇绿化覆盖率2010年达到32%目标,2020年达到40%。
《海宁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文本200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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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发展战略
第14条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融入长三角、接轨杭州,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
(1)积极加强与上海市的协作和联系,全力支持区域性交通设施的建设,改善投资环境。
(2)加强与杭州市的协作与联系,配合杭州东扩战略,协调好许村与临平地区、盐仓与下沙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3)加强与桐乡、嘉兴等城市间的协作,统一建设区域性基础设施,协调产业和城镇布局,做到资源互补、信息互通、基础设施共享,共同建设沪杭高速沿线制造业发展带。
第15条实施产业提升战略,提高产业层次,壮大产业集群。
(1)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积极引进外资,形成民营经济和外资企业共同发展的局面。
(2)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产业层次,加强技术创新,逐步改变以规模扩张为主的发展模式,并逐步引导企业向城镇工业功能区和开发区集聚。
(3)继续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在城市、小城镇建立中小企业的孕育、成长的基地。
第16条实施生态城市发展战略,保持水网格局,保护滨江观潮旅游资源。
(1)积极改进工业生产模式,倡导“生产清洁化,环境无害化”的工业发展模式,减少以至消除工业污染;加强水环境的综合治理,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业和绿色农产品,减少农业灌溉对水资源的影响;协调好城市用地布局与农用地的关系,切实保护耕地。
(2)保护农村地区的现有水网体系,突出水乡特色,保证公共绿地、环境绿地、生产绿地,确保城市之间的开放空间不被侵蚀,保障市域环境的“绿色容量”。
《海宁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文本200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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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各类旅游资源、文化遗产、河道、堤岸和文物古迹的保护,特别要保护好滨江地带的生态环境。
第17条合理安排产业布局,构建城乡协调发展的网络化发展空间。
(1)根据市域地理结构特征和产业布局基础,构建条带式布局的产业发展带,由北而南分别为:城市发展带,为城市和城镇的重点发展地区以及二、三产业的主要发展地区;滨江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带,包括钱塘江沿岸的生态保护走廊和沿江农业区,是旅游产业的重点发展地区。
(2)按照全市一盘棋、统筹城乡和分区而治的发展思路,规划有集中有分散的空间形态;构建城乡融合的社区服务网络、交通网络、市政公用设施网络和生态网络。
第18条实施城乡统筹战略,推进城市化,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1)加快城市化发展,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
(2)加强农村地区的各类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供水、供气、通信、供电的城乡一体化。
(3)调整农村地区的建设用地布局,重点改善第二产业的布局模式,引导工业向城镇工业功能区集中;改善农村居民点的布局,选择发展基础好的村庄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4)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广覆盖、多层次、多渠道的“大社保”体系。
《海宁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文本200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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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市域总体规划
第一章空间布局与城乡统筹
第一节空间布局
第19条市域土地利用目标:到2020年海宁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93平方公里,%;,%。2020年以后建设备用地面积为53平方公里。
第20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建设用地达到193平方公里,其中城
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20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农村建设用地约35平方公里,人均农村建设用地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此外,独立工矿用地为8平方公里,交通用地为28平方公里,水利设施用地为2平方公里。
第21条中心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