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三章 工程工程竣工验收
第一节 概述
一、竣工验收概念
竣工验收是由工程验收主体及交工主体等组成的验收机构,以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国家公布的施工验收标准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在工程建成后,对工程总体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载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
⑤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方法。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向备查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移交竣工资料,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3.政府行政职能部门验收
政府行政职能主管部门验收主要包括城市规划、消防、人防、环保以及档案管理机构的验收。
4.工程主管部门正式验收
对大型或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还需要由国家有关部门组成的验收委员会主持,业主及有关单位参加,进行正式验收。听取业主对工程建设的工作报告,审查竣工预验收鉴定报告,签署?国家验收鉴定书?,对整个工程作出验收鉴定和对工程动用的可靠性作出结论。
5.签署验收评价意见,进行验收备案
验收评价意见,是由建设单位组织参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竣工验收会议上,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等各方面的管理和质量问题进行全面评价,经参与验收的各方专家签署后形成的验收文件。
验收评价意见要写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作为工程质量评价资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城建档案馆存档,长期保存,以备日后需要时作为分析责任的材料,以及建筑物使用、维修、改扩建时参考、查阅。
第二节 工程工程竣工资料移交与归档管理
一、竣工资料及建设档案管理的意义
〔1〕作为建筑物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核查资料。
〔2〕作为建筑物扩建、改建、翻修的依据。
〔3〕作为相邻以及周边建筑物整体规划建设时或者类似建筑物异地再建时的参考。
〔4〕城市建设事业整体评价、研究、统计的主要依据。
〔5〕城市建设档案资料是城市经济开展的重要文献。
二、施工企业竣工资料的管理
1.施工企业竣工资料管理根本要求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工程竣工资料形成、收集、整理、交接、立卷、归档的管理程序,实行科学收集,定向移交,统一归口,按时交接的原那么,保证竣工资料完整、准确、系统和标准,便于存取和检索。
2.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的内容分类
施工工程竣工资料主要由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以及其他资料构成。
3.竣工图整理组卷的具体要求
〔1〕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
竣工图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工程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竣工图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了各种地下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详细情况,是工程竣工验收、投产或产付使用后进行维修、扩建、改建的依据,是生产使用单位必须长期妥善保存和进行竣工备案的重要工程档案资料。
〔2〕竣工图编制的根本要求
施工图没有变更、变动的,可由承包人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标志,即作为竣工图。
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工程改变以及其他重大的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
各种建设工程隐蔽部位都应绘制竣工图。
竣工图必须与实际情况和竣工资料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绘制,并要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4.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验收
承包人应从施工准备开始就建立起工程档案,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把这项工作贯穿到施工全过程直到交付竣工验收为止。但凡列入归档范围的竣工资料,都必须按规定的竣工验收程序、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标准和工程档案验收方法进行正式审定。
承包人在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竣工资料应按分类组卷的要求移交发包人,发包人那么按照竣工备案制的规定,汇总整理全部竣工资料,向档案主管部门移交备案。
第三节 工程验收报告与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一、施工单位的工程验收报告
承包人确认工程竣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并经监理单位认可签署意见后,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发包人收到“工程竣工报验单〞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报验单也称工程验收报告,它与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工程验收报告是承包人申请交工验收的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是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的文件。
二、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的主要材料之一,是建设单位对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认可和接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
工程概况。
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竣工验收组织形式。
质量验收情况。
竣工验收采用的程序。
建设单位执行根本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