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东城区店铺租赁合同简易版
北京东城区店铺租赁合同1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东城区店铺租赁合同2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 街 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2、 甲方必需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全部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运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 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5%,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详细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担当。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需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全部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全部,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运用房屋,不担当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依据营业须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担当。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需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状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60 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变更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拖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平安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样,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行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峻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接着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斗争等不行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接着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