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
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1、成品保护管理要素
成品保护是贯穿施工全过程的关键性工作,作好成品责任单位是装修单位。在工程收尾阶段,各专业分包单位在进入施工作业面时必须持有项目经理部签发的“作业申请单”(按照常规工程作法)方能够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
工序交接责任
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不同分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质量总监的协调下有序进行,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装修施工人员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到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与其它专业分包协调后,其它专业派人协助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它专业人员恢复其成品。
成品保护技术交底责任
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对专业工程师进行成品保护交底,各专业责任工程师对各操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及成品保护工作交底。
4、成品保护组织措施
根据本工程各分段施工的实际情况,由于工期较紧,工序繁杂,各工种交叉频繁,对于成品和半成品,通常容易出现二次污染和损坏,直接影响整体工程质量。因此必须加强成品保护,针对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成品保护制定以下措施:
设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制定正确的施工顺序:制定重要区域(中庭)的施工工序流程,将各专业工序相互协调,排出一个空间(首层大堂)的工序流程表,各专业工序均按此流程进行有序施工,根据施工流程安排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间,严格控制工作面的人流量,如不符合流程时间的工种一律不准随意进入其他施工区。严禁任何违反施工程序的作法。
作好工序标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易受污染、破坏的成品、半成品标识“正在施工,注意保护”的标牌。
工序交接全部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由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和成品保护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并保存工序交接书面材料,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对防止成品的污染、损坏或丢失负直接责任,成品保护专人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所有的消防上下水系统及电气空调在装修前必须完成试压试调工作,防止对精装饰面造成二次污染。
分层分段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治安消防、巡视检查、操作人员凭许可证进入施工区域,并在入口处办理登记手续,工作完毕后由成品保护责任人及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查明责任者。
对已完成施工的区域,派专人负责保管钥匙。凡未经项目部经理许可,一概不得进入已完工区域。
预验后要修整的项目须持有特殊许可证方可进入现场。
全场统一成品保护标志,施工重要部位挂牌警示保护。
5、成品保护的实施方法
在施工过程中,对成品保护工作主要采取护、包、盖、封四种措施:
A.护~~就是提前保护。如干挂石材墙面完成后,防止在天花和地面施工时受划伤,要求在饰面上贴塑料薄膜纸,加以保护。在门口部位及转角等交通道口,要多贴几层薄膜纸或再贴上小块木条,预防碰撞。同时在关键部位贴上成品保护标志条,起警示作用。
B.包~~就是包裹。如装饰面、不锈钢扶手应进行包裹,电气开关,插座、灯具也应包裹,防止油漆时污染。
C.盖~~就是表面覆盖。如地面工程完成后,用地毯胶垫或彩条布进行表面覆盖,在通道位置还应加盖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