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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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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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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章__法律基础知识
【答案】B
【解析】(1)选项A属于“法律”;(2)选项B属于“行政法规”;(3)选项C属于“地方性法规”;(4)选项D属于“部门规章”。
三、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P15)
三、无效民事行为
1、无效民事行为的特征(P15)
(1)自始无效
(2)当然无效
【解释】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也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民事行为当然无效。
(3)绝对无效
【解释】无效民事行为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也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当事人通过一定行为消除无效原因,使之有效,这不是无效民事行为的补正,而是消灭旧的民事行为,成立新的民事行为。
2、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P16)
(1)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定金条款仍然有效,但是超过20%的部分无效。
(2)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中的流质条款无效,只是该条款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3)联营合同中有保底条款的,联营合同有效,但该保底条款无效。
(4)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超过部分无效。
3、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P16)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奖励、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行为属于有效行为。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行为(9岁的男孩从小卖部购买了1元的雪糕)。
【解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不能独立实施民事行为,但是可以在法定代理人的帮助下完成法律行为。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除合同以外的其他行为,则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遗嘱)。
(3) 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P16) ①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②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 ③因欺诈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
(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P17)
①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②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
③因胁迫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5)乘人之危所为的民事行为(P18)
①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不论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②因乘人之危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解释】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是指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不论其损害国家、集体还是第三人的利益,不论是订立合同还是其他民事行为,均属于无效。
(7)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众利益的民事行为
(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
(9)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
四、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P19)
1、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特征(P19)
(1)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被撤销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而无效的民事行为在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主张权利的主体不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无效民事行为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故对无效民事行为的确认,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干预,宣告其无效。
(3) 行为效果不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拥有选择权,当事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如果撤销权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或者仅仅要求变更民事行为的部分内容,并不要求将行为撤销,则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仍然有效。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而无效民事行为的后果则为自始无效、绝对无效。
(4) 行使时间不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而在无效民事行为中,则不存在时间的限制。
2、可变更、可撤销的种类(P19)
(1)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3、撤销权(重点)(P20)
(1)撤销权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