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海口市水务局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11)
填表日期:2014年5月
事项编码
46010000SL-XK-0004-A00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
事项名称
8、水利工程审批
(3-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查)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工程的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在其他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水工程的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水工程建设涉及防洪的,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其他地区和行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
办理主体
海口市水务局(法定)
受理条件(必备材料)
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材料:
1、1审查申请书;
2、项目建议书。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局规计处(协办:市水务局审批办)
办理地点
海口市滨海大道42号2楼市水务局窗口
联系电话
0898-68724690
权力运行流程图
服务表格
范例
常见问题解答
略
监督电话
0898-68724683
在线办理链接
略
进驻中心情况
实地进驻■联网进驻□未进驻□
8、3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查
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予受理或一次告知缺少资料
窗口受理、审批人员初审
业务处室主任审核
局分管领导审核
审批办制证,窗口发证
或不予批准办结
序号
岗位名称
工作职责
负责人
办理时间
1
受理岗
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根据行政许可的受理程序和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窗口
2
初审岗
1、了解申请内容;2、查验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提出必须提供材料的名称;3、组织察看现场;4、草拟批复文件。5、打印审核文件
规计处副处长
3个工作日
3
复核岗
1、全面审查申请材料;2、复核相关资料是否齐全;3、复核批复文件。
规计处处长
1个工作日
4
审核岗
审核审查提出意见
分管领导
1个工作日
岗位说明(十二)
海口市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批
申报审批服务表
申报单位: (盖章)
负责人: (签名)
编号: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印制单位:海口市水务局
以下信息由申报者填写
申报者基本信息
单位或个人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身份证
号码
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建设性质
资金来源
上级财政
万元
市财政
万元
其它资金
万元
建设方式
自建□委托专业单位建设□
是否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是□否□
主要
建设内容
申请附件
1、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及电子文档
其它:
1、涉及需办取水许可的要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取水预申请意见书
2、、建设项目的外部建设条件设计其他区、部门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