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吕梁学院2013年下半年
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安排
发展党员计划分配:
1、大学生发展计划(见附件)
2、教工发展计划
按实际培养考察工作情况另外下拨。
二、发展党员工作安排:
下达发展计划(11月中旬)
确定发展对象初步人选(11月20日——12月10日)
通过党员和群众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初步人选;
采取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方法,对发展对象初步人选进行认真细致的政治审查,并形成政治审查综合意见;
召开党支部大会集体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初步人选,并报党总支预审同意;各党总支将发展对象初步人选的有关材料(入党申请书、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团委推优表、外调材料及政治审查综合意见、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发展党员预审表等)及发展对象初步人选花名册、成绩单报送党委组织部,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将发展对象初步人选花名册报学工部(处)、教务处对发展对象初步人选的违纪情况、学习成绩等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送党委组织部;
对发展对象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交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在全校范围内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入党志愿书》;
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必须经过学校党校集中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没有经过学校党校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3、接收预备党员(12月10日——12月15日)
发展对象初步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组织部指派专人(党总支书记)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4、党委组织部将发展对象汇总提交党委会议审批。
5、党总支在接到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所属党支部,由支部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告知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6、组织新党员宣誓,时间另行安排。
三、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安排:
各党总支于11月25日到组织部领取预备党员转正有关材料,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并按时上报。
预备党员至少每季度要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预备党员预备期满经考察合格并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报党总支审查,审查合格后上报组织部汇总,提交党委会议审批。
四、几点要求:
1、发展党员工作,各党总支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教工中的发展对象初步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严守纪律,举止文明,无任何行政处分。
学生中的发展对象初步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在学习和生活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经过团组织推优;
(3)严守纪律,举止文明,入学以来无违纪现象,所在宿舍近两个学期原则上须被评为“文明宿舍”及以上等级。以总支为单位报学生处审核,并将书面审核结果交党委组织部留存;
(4)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