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富平县污水处理的现状
一、富平县再回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现有富平县再回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县城东
一环与温泉河交叉口东北角处 ,项目占地42亩,设计规模为 ,总投资5300万元,建设包括污水处理厂区及 1政策法规保障和必要的管理措施,
以保证再生水利用事业的健康发展。
( 1) 、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及法律体系,制定《城市再生
水利用管理条例》。
建议建立污水再生利用系统方面完整、 系统的管理体系
建立污水再生利用方面的专门机构或部门,管理污水再生利
用设施和管道系统,负责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验收、运行及
收费、水质监督等。由城市节水部门核定用水计划、用水定
额,负责监督执行,并行使行政处罚权。
建议建立污水再生利用方面完整、系统的地方性法律
体系,即《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法律体系包括总则;
污水再生利用的用途;管理部门和机构;用水定额的确定;
水质管理;规划设计的审批;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建设和验
收;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运行管理;违法处罚办法等内容。
( 2 )、建立对城市再生水产业的投资鼓励政策及特许经
营权制度
建立对再生水产业投资鼓励政策,促进污水再生回用产
业的发展 .一方面可以通过财政补贴、 税收优惠和贴息贷款等
手段实现,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为污水再生利用产业创造良好
的体制环境实现。具体而言包括:促进、增加再生水产业的
政府投入 ;实行污水再生回用产业的扶植政策, 在用地、 税收、
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对城市再生水产业实行许
经营权制度,保证其投资回报的长期性、稳定性,降低企业
的经营风险.
四、富平县财政收入状况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富平县财政收入分别为
10792 万元、 14491 万元、 18362 万元。
五、富平县土地使用方式
富平县土地使用权采取招拍挂的方式取得。
六、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税收政策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符合条件的环
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 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
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属于国家《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供地目录》范围内的社
会事业项目,可以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用地。科、教、文、
卫、体等公益项目减半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敬老院等
福利性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社会事业项目免收土地登记费、拆迁管理费、工程定额
测定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
补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
、 民办社会事业单位与公办社会事业单位享受同等税收和
财政有关奖励补助政策。
七、富平电价
非工业、 普通工业用电: 10KVA 电价: 0 。 7869 元/ 度;
35KVA 电价 : 元/度; 110KVA 电价: 0。 7569 元/度。
大中工业用电:10KVA 电价: 0。 5219 元/度; 35KVA
电价 :0。 5019 元/度;110KVA 电价 :0。 4819 元/度.
八、主管部门及负责人
水务局局长: 王发民
城建局局长:孙孟杰
九、各类水价
元/ 吨,工业污水0。 4 元/ 吨,其他
污水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