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08年下半年辽宁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事厅《2008年下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辽人[2008]108号)精神,现将辽宁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法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步骤
1、岗位查询
岗位查询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布的“2008年下半年辽宁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报名
报名时考生应持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张(报名表、准考证各用一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报艺术院团(招聘信息另发)需缴纳报名费200元,其他文化单位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
地点:辽宁文化艺术人才交流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6号);
联系电话:024-86257070,86840130。
3、考试办法
艺术院团采取专业水平测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其他文化单位所招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A、专业水平测试(艺术类)
(1)测试内容:参见《辽宁省文化厅直属艺术院团公开招聘考评大纲》(详细内容见辽宁文化人才网)。
(2)测试时间及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B、面试考核(社会文化类)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由省文化厅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和体检
考核人选,根据专业水平测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
考核工作由文化厅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