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环保排污费征收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关于排污费的征收及计算办法,在《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其附件中作了明确的要求。滨海环保局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费征缴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制定了《关于规范排污费核征参数的通知》(潍滨环发【 2009 】 30号) ,对排污费征收过程中的各项参数做了具体描述,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已安装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设备的排污单位要以自动监测数据作为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重要依据,同时结合日常监督监测数据。二、对未安装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设备的排污单位要以人工监测数据核征。三、对无法进行自动监测和人工监测的排污单位, 按照物料衡算的方法进行核征, 具体计算参数要求如下: (1) 、对煤质能够提供正规煤质化验单的,核征排污费采用化验单数据; (2) 、对煤质不能够出具化验单、采用湿法除尘器的排污单位,除尘率按 85% 、脱硫效率按 15% 、灰分按 24% 、硫分按 % 、灰分中灰尘百分比按 25% 、灰尘中可燃物按 30%、氮氧化物转化率按 25% 来计算; (3 )对煤质不能够出具化验单、采用旋风除尘器的排污单位,脱硫率为 0 ,其他指标参数按( 2 )中参数计算; (4) 、对能够出具排污费核征相关参数有效证明的,根据企业提供的实际参数进行计算。我公司煤质经过有资质的化验单位化验, 能够出具有相关参数数据的化验单, 其中有效参数有硫分和灰分。根据环保局计算要求, 化验单中的有效数据的确定以该数据全年的平均数为准。下面以 2009 年第四季度为例,介绍我公司 2009 年硫分和灰分的计算: 灰分: % % % % % % % %, 取平均数:( %+ %+ %+ %+ %+ %+ %+ %+ %)÷ 8= %,所以在以下公式计算中,“煤的灰分”这一项应取 %; 硫分: % % % % % % % %, 取平均数:( % + % + % + % + % + % + % + %) ÷ 8= %, 在以下公式计算中,“煤的含硫分”这项应取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附件》中规定对每一排放口征收废气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 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 最多不超过 3 项。我公司排放污染物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下面介绍在排污费计算过程中用到的几个计算公式: 1 、烟尘排放量计算公式为: 烟尘排放量(吨) = 耗煤量(吨) × 煤的灰分( %)× 灰分中的烟尘( %) ×(1—除尘效率%) —————————————————————————————— 1- 烟尘中的可燃物( %) 2 、二氧化硫排放量计算公式为: 二氧化硫排放量(吨) =2 × × 耗煤量(吨) × 煤中的含硫分( %) ×(1—脱硫效率%) 3 、氮氧化物排放量的计算公式为: 氮氧化物排放量(吨) = × 耗煤量(吨) × (燃煤中氮的含量× 燃煤中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