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是在校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
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阵地。 为努力营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公寓环境,根据《 ** 省普通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估标准》的相公室 (*******) 确认核实后进出。
第七条公寓设置门禁系统,学生要自觉使用校园卡刷卡进出楼门,禁止不打卡、替打卡,严禁外借校园卡,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由外借人承担。
第八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熄灯后不能
擅自外出。楼门封闭后有特殊情况要求外出的学生 ( 如看急诊等 ) ,必须向公寓管理人员说明理由, 并经本班辅导员电话确认同意后方可外
出; 晚归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 说明晚归原因 ; 严禁通过跳跃、攀爬防盗网、排水管、逃生窗等设施进出公寓楼。
第九条住宿学生严禁夜不归宿,值班老师及公寓学生自管会成员将在每晚 22:00 进行夜不归宿情况检查。
第十条禁止校外人员随意进入学生宿舍 ; 住宿学生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寝室成员 ( 包括亲属 ); 严禁男、女生串楼。
第十一条住宿学生应使用经 ** 省高校集中采购途径自主采购的床上用品,杜绝劣质产品进入学校。
第十二条住宿学生应按照公寓卫生评比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值日。保持室内卫生清洁,卧具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公寓区实行垃圾袋装化,学生自提下楼,不得将废弃物堆放在门口、走廊。
第十三条要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泼水、乱涂乱
画; 不得在楼内乱堆杂物和停放车辆 ; 严禁向窗外抛掷瓶罐、 垃圾等物品。
第十四条关注健康,保持室内通风,严防疫病传播,不得携带宠物进入校园和宿舍。
第十五条公寓管理中心和公寓学生自管会对学生宿舍的卫生状
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按照五个等级: A级( 优) 、B 级( 良) 、C
级( 合格 ) 、D级( 基本合格 ) 、E级( 不合格 ) 进行通报,寝室卫生差,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乱拉电线,
乱接插座 ; 离开宿舍时,应切断照明和用电设备电源 ; 严禁在公寓内存
放和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 ; 严禁在公寓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
蜡烛等明火违禁物品。
第十七条严禁私自移动或损坏公寓区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破坏防火宣传标牌和防火标识 ; 严禁私自使用消防和应急灯电源 ; 禁止在未遇火险等突发紧急情况下, 动用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 破坏逃生窗锁具、电磁门。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离开寝室时要锁好门窗,妥善保管自己的钥匙,不得随意借与他人 ; 严禁将钥匙放置于门框上方或其他可能造成
失窃的位置 ; 忘带钥匙时须凭本人学生证到物业管理部门登记借用,用后立即归还。
第十九条宿舍内不宜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