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9年加工质量保证书范文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
[2002]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 通知》的精神,加强本市准用、备案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材料
(以下简称建材)的监督管理2019年加工质量保证书范文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
[2002]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 通知》的精神,加强本市准用、备案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材料
(以下简称建材)的监督管理,强化建材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杜 绝建材生产、采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行为,决定对建 材质量保证书(即质量证明书或出厂检验报告,以下统称为质保 书)及施工现场建材台帐实行规范化管理。现对实行准用、备案、 生产许可或按规定要求复验的建材有关规定如下建筑人才。
一、 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建材品种, 建立《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以下简称综合 台帐,格式见附表)、《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以下简称 监督台帐,格式见附表)。
二、 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标准、购置合同规定等 要求对进场建材按批验收,符合要求的建材方可办理验收入库手 续。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验收。设备租凭验收要求如 下:
1、 对产品的标志(标识)、外观质量状况等实物特征进行验 收;
2、 对生产厂家(或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准用证防伪复印件、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书、送货单等质量
证明资料逐件进行审核;
3、对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
一致进行验收。
三、 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建材进行复验,监 理单位应按规定见证取样,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 取样后应及时送检,并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记录在相应综 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建材所使用的部位应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 中作相应的记录。建材复验结果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处置,处理情况须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的备注栏中记录备查。施 工班组
四、 施工现场存贮堆放的建材应标明“合格”、“不合格”、 “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并注明建材生产企业名称、 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并按建材性能要求进行存贮和保管 设备租凭。
五、 监理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所需的建材质量和使用情况纳入监 理范围,并对建材的使用方案进行审验核准,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建 材质量和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加强动态监督。监理单位应对总承包 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 量证明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盖章),同意其使 用,并在监督台帐中作好相应的记录。如发现施工单位有使用未经 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建筑人才认可建材行为的,监理单位应及时 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制止这一行为。如 施工单位不按此执行,监理单位应向市、区建材质量监督机构反 映。
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为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 量满足本公司产品需要,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 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名词定义:
原材料一一指我司为了生产产品而购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材料, 包括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