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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vip_111_cool 2014/11/28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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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福建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环境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保部《环境信访办法》和《环境保护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及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福建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环境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本《指南与目录》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建省环保厅”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中查找。环境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第一部分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我中心环境信息公开范围为环境宣教信息。我中心环境宣教信息,是指我中心在履行环保宣教职责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环境信息公开内容具体如下:
●环保宣教部门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环保宣教规划;
●环保宣教活动情况;
●工作动态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环境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机构
我中心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由中心负责人黄光纯主任负责;中心办公室组织协调具体工作,负责对有关信息进行发布,并对信息发布进行保密审核。黄光纯主任负责对信息发布进行保密审定。
(三)环境信息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环境信息,我中心将自该环境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环境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指南与目录》也将为与环境信息公开保持一致性而及时进行更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环境信息提供准确查询。
(四)环境信息公开方式
采用网站、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公告栏、电子屏幕、触摸屏等设施,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举行听证会等方式进行公开。我中心主要通过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开环境宣教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网站查询环境信息。“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网站网址是:。
(五)环境信息公开负责机构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83571293
传真号码:0591-83571295
电子邮箱:fjhbxj@
通讯地址:福建省鼓楼区环保路8号(35000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依申请公开
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需要向我中心提出申请公开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事项,我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向申请人公开(或不公开)申请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环境信息受理机构:中心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83571293
传真号码:0591-83571295
电子邮箱:fjhbxj@
通讯地址:福建省鼓楼区环保路8号(35000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提出申请的要求
申请人申请公开环境信息,应当向我中心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或本组织的有关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申请的具体步骤
申请人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中心提出申请;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