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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派遣工作相关名词解释.doc

上传人:阳仔仔 2022/5/19 文件大小:1.52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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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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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派遣工作相关名词解释
1、关于“二分”
二分是指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或落实了灵活就业单位但单位不具备接收毕业生的资格(如单位不能解决北京户口或没有编制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关系转回生变动时,从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在我校,与户口有关的手续由保卫处户籍科负责统一办理。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户口迁移证是毕业生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务必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户口迁移证”代表户籍由一地迁出,正在迁往另一地,手续正在办理中,不代表户口,若不办理落户手续,即没有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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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档案
档案属重要文件。无论入学时是否将档案转至我校,所有毕业生在读期间都有新的学籍档案,因此都需要转寄档案。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升学等诸多相关证明时,都需要用到人事档案。
毕业生人事档案一般包含以下材料:履历材料;鉴定、考核、考查材料;学历材料(高中及以上的毕业生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等);政治历史审查材料(如入团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等);奖励材料(如三好学生等);违纪材料;工资级别、任免、工作调动、出国、退休材料(涉及毕业生的有劳动合同等);其他材料(如就业通知书、体检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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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接收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接收并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或者截至学校统一派遣时还没有就业的毕业生,由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如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事局等)接收并管理档案。
我校毕业生档案通过EMS投递。自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后、五个月内,毕业生应主动联系档案接收单位,确认档案是否已经收到。如未收到,请及时与学校档案馆取得联系,否则,EMS将不再提供查询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可弥补。
5、关于“生源地”
入学前未间断过学业的,其生源地为考入大学前常住户籍所在地。
入学前有过工作经历且已在工作单位落户(非集体户)的,原则上以工作地为生源地。
毕业生在生源地以外地区就业并落实户口档案的,应获得就业单位所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批准。回生源地就业则无此手续。毕业生离校时尚未落实工作的,其户口和人事档案关系一般应发回生源地,由生源地地方政府负责其离校后的就业服务工作。
特殊情况说明:
1、北京地区的竞技体育学校、艺术类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等招收的非北京户籍学生考入大学的,其生源地仍为考入上述中学学校前生源所在地,而非北京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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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跨省迁移,可进行生源变更。
3、毕业生为天津蓝印户口的,天津市不接收此类毕业生户口、档案,需“二分”回父母实际户口所在地。
6、接收函
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外地生源派北京必须先拿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者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接收函(见下图)。接收函需与三方协议书第一联同时上交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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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缓派
是指毕业时将户口档案暂时留存学校的一种状态。只有以下两类毕业生可以申请:
1、北京或上海单位已经确定能够接收户口和档案,但尚不能办理户档转出手续的研究生毕业生。必须能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缓遣确认函,或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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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已被录取但相关手续仍在办理中,尚不能办理户档转出手续。必须能提供缓派确认函 和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复印件。
[缓派确认函请自行到研究生就业信息网相关文件下载处下载]
申请须知:
1、待分影响工龄,待分时间越长,工龄将会越短。
2、待分期间,户口、档案均处于冻结状态,不能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如出具见****鉴定、党员转正、专业技术职务定级、工龄计算、上保险、出国、考研、结婚、生育、贷款、购房、购车、开户等。如需办理除就业外的其它手续,须提前一个月向学校申请,将户档关系迁回生源地。
3、请务必慎重选择!
4、如毕业生在2018年10月20日之前落实了户口档案去向,请务必于2018年10月20日之前到学校办理户口、档案派遣手续。
8、关于解除缓派
(1)单位要求签订三方协议书的情况:到所在学院负责研究生就业工作的老师处领取三方协议书,用人单位填写盖章,毕业生本人签字,学院审核盖章,交到学校研究生就业办(主楼206);
(2)毕业生与单位双方同意不签订三方协议书的情况:毕业生自行到研究生就业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并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