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九通理财 14207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重要须知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为《汉口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以及《汉
口银行理财产品交易类业务申请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
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发售。
●本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投资
者应根据自身判断审慎做出投资决定,不受任何诱导、误导。在
购买本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
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情况
做出投资决策。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存在本金损失
的可能。本理财产品的任何预期收益、预期最高收益、预计收益、
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
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汉口银行”或“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测
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投资者同意签署《汉口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协议书》后,汉
口银行有权在募集期届满日从约定的账户扣收投资者的投资本
金。如因投资者提供了错误结算账户或账户金额不足造成转账不
成功,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若不能及时或根本不能从投资者的账户
扣款以支付相关投资,银行有权取消投资者的申购申请,且不承
担任何法律责任。
●理财期限内,汉口银行将对理财本金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
管理和运用,不另计付存款利息。理财本金在规定的购买日至募
集期结束日之间,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该利息不计入投资本金。
且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到期日至到账日之间,资金不计利息。
●理财产品本金收益返还及分配时,投资者应保证指定的银
行账户状态正常,因任何原因造成该银行账户销户或状态不正常,
投资者有义务对汉口银行做出合理说明,并书面申请变更。如因
投资者原因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咨询银行营业
网点工作人员;如对该产品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银
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客户服务电话(40060-96558)以及汉口银
行官方网站(映,我们将按照相关流
程予以受理。
●本产品说明书解释权归汉口银行所有。
一、风险揭示
“本理财计划是中低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
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信用风险:由于本产品投资组合包括回购、央票、金融
债券以及中期票据(AAA)、短期融资券、高等级信用债、同业
存放、同业存款、货币及债券型信托资产、信托受益权、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信用产品,若资产投资的债券
发行人、票据承兑人或理财产品发行人未及时兑付本息,将对理
财产品的投资本金及收益产生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
可能全部损失投资本金及理财收益。
(二)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认购
结束的期间,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
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
波动,经汉口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
提供本理财计划,汉口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