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hao.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遭遇家暴离婚怎样分割财产离婚赔偿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司法解释) 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都作了明确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四种情况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一) 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 限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法定情形) 给受害人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过错方应予赔偿经济损失,譬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对方造成伤害后果所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精神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对受害方的精神损失予以赔偿。在离婚诉讼中, 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 无过错方受到损害是肯定的, 这种损害既包括物质方面的, 也包括精神方面的。该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 2001 年2月 26 日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书若干问题的解释》, 该解释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社会公共利益, 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该解释还对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作了原则规定, 无过错方可据此请求法院判决过错方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的权益,但这种照顾并不是离婚过错损害赔偿, 不能认为离婚时对无过错方多分了一些财产, 就等于是赔偿了。因为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 是基于离婚时无过错方受到的损害, 无损害则无赔偿。在离婚诉讼中,谁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谁是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及如何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婚姻法》及司法解释都作了明确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离婚无过错损害赔偿的请求主体是无过错方。因为无过错方是受害人,他(她) 对分割人即过错方因过错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当然有权主张权利。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显然, 第三者不能成为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 这是因为, 第三者不是离婚诉讼当事人。如果无过错方诉讼第三者,那就是另外一种法律关系,而非离婚之诉。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 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符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hao.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 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 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 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二审期间提出的, 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 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可见, 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的程序是很严格的。同时, 对于人民法院判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