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UCP600修订意见评议
阎之大
ICC ICC CHINA招商银行招商银行单证中心专家组
作者简介:阎之大ICC DOCDEX专家,ICC CHINA信用证专家、保函专家,招商 银行高级结算师,单证中心专家组专家、组长
从征集意见识,对产品细节、装运安排和单据管理缺少关注,对ISBP745的运用不熟 悉。虽然不符点发生率仍处较高水平,但问题的根源不在规则本身,而是规则的
运用。充分理解规则与实务,是提高效率、降低不符点与费用的关键。
焦点2:删除汇票条款,特别是毫无用处的即期汇票。
ICC评述:汇票和信用证结合,在某些地区仍能发挥巨大作用。是否需要汇票, 不是UCP的问题。即使将汇票从UCP中删除,也不能禁止在信用证业务中使用汇 票这一实务。再者,几乎每家银行的业务申请表格,都包含预先印制的汇票要求 格式。是否要求提交汇票,这是开证行可以掌控的,而不需要改动UCP600o2015 年ICC全球调查报告显示,使用MT700格式开立的信用证,大约有72. 3%是要求 汇票的议付信用证,6%是一定要求汇票的承兑信用证。实务表明,汇票在一些银 行的操作中是必要的,特别是在亚洲国家。
焦点3:将议付信用证删除,使承付的概念简化为“即期付款”和“远期付款”, 理由是删除后同样有指定银行,并不影响信用证的兑用与融资功能。
ICC评述:考虑到已在全球广泛使用,将议付从UCP中移除不是可行的解决方案。 无论如何,这不会禁止开立议付信用证。如果将议付从UCP中移除,某些情况下 为满足需求,不同当事方会对类似议付的融资业务做出不同的解释,反倒增加 了不确定性。虽然一些银行可能不喜欢这种实务操作,但是其已被广泛使用。删 除议付,将对实务产生不利影响。如上面所说2015年全球调查显示,2014年开 立的信用证百分之七十以上是议付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在亚洲占据主导位置,而 亚洲地区发送和接收的信用证又占全球信用证业务总量的百分之七十以上。规则 应当反映实务,议付是一项重要产品,可与很多融资产品相配套。
笔者认为,要求将议付信用证删除的原因,除了所谓简化兑用概念而仅保留 “即期付款”与“远期付款”两类信用证之外,另一个原因可能源自对议付的 定义理解不到位。根据UCP600关于议付的定义,议付行就相符单据即期给付资 金购买单据是一种议付。若受益人交单时并不急需资金,或议付行的资金暂未准 备好,但双方协议交单后在开证行付款前的任何时间,一旦受益人需要或议付 行资金准备妥当,再履行融资行为(这种情况既合理也大量存在),如此也视 为议付。这便是定义所说“同意预付”式议付。由于不少银行对UCP600的这一 定义至今不甚理解,才会建议借助修订将议付类信用证删除。
其实,“同意预付也是议付”的意义不仅在于实务中大量存在,更重要的是, 建立“同意预付”式议付协议后,一旦议付行将此告知开证行,即在向开证行 的交单面函注明自己“已同意在受益人需要时随时预付”,则开证行与申请人 便应将此视为一种议付,不能再借口欺诈随意向法院申请止付令。对于法院而言, 即使收到止付申请,鉴于UCP600已将此视为议付,也不得擅自发出止付令,因 为议付行如此标注,意味着在法院止付之前的任何时点上,议付行都可能已进 行了实质议付。如此标注将提示法院谨慎行事,从而减少止付给善意第三方造成 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