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陕西XX村镇银行财务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陕西XX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 行)财务费用管理,规范财务费用开支,根据《金融企业会 计制度》、《陕西XX村镇银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等有关制 度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较,确定质优价廉的煤炭供应商。取暖 费按合同采购价格由综合办公室凭发票据实列支。
(四) 邮电费。指办理各项业务支付的邮费、电话费、 电话安装费、电传及传真设备安装、使用费和线路租用等费 用。
1、综合业务网络线路租用费由本行统一缴纳,统一列 支。
2、 办公电话费。各部、室要严格控制电话费,原则上 每个部门只能安装一部电话,电话费在一定范围内(200元) 据实列支,超出部分由部门负责人负担。
3、 移动电话费。本行员工联系客户用移动电话费实行 限额报销,不超过200元的,凭发票据实报销;超过限额部 分的费用自负。
(五)差旅费。员工因公出差乘车、住宿及补助等费用 按下列标准执行,并经财务会计部审查,由行长签字后据实 列支。
1、 乘车费。工作人员出差乘车费用凭票据实报销,在 火车上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 小时的可购硬席卧铺票,工作人员出差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特殊情况确需乘坐飞机的,需经领导批准。
2、 住宿费。工作人员出差住省内、外宾馆或饭店者, 实行住宿费包干、超额自理的办法。省外每人每天标准为: 国内一线城市300元,其他城市250元;省内西安每人每天
标准为250元;省内其他地级市每人每天标准为200元;其 他县、区为每人每天标准为200元。若多人出差,根据性别 比例合理调配,尽量安排标准间入住,两人按一人标准报销; 单人出差的,可住1个标准间。出差无正式住宿发票的,一 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 中途伙食补助费。工作人员出差的中途伙食补助费 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外省出差的伙食补助费, 每人每天标准为:国内一线城市100元,其他城市80元; 省内西安每人每天标准为80元;省内其他地级市、县、区 每人每天标准为50元。
5、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单 位不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 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6、 员工下乡(出差)发放下乡(出差)津贴,县域内 每天15元,商洛市境内每天30元,省内(商洛市外)每天 40元,省外每天50元。
(六) 水电费。由综合办公室凭专用发票据实列支。
(七) 安全防卫费。监控设施和安全防卫器械等由本行 统一购置配发。员工夜间值班费根据实际值班天数,按每人 每晚10元标准计发,按月列支,计入安全保卫费;设有金库 网点夜间守库费根据实际守库天数,按每人每晚20元标准 计发,按月列支,计入安全保卫费。
第九条专项报批的费用
(一)
印刷费。各种合同、业务用账簿、凭证、报表和 刻制图章,由综合办公室统配、统购,其他部、室不得自行 购买或购置。
(二) 低值易耗品。凡单价超过200元,使用年限超过 一年的物品列支本账户,并纳入“低值易耗品"表外科目管 理;计算机、打印机、终端、印鉴鉴别仪、点(验)钞机、 捆钞机、电子利率屏、铁皮柜等由本行统一购置配发。
(三) 修理费。指修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1、房屋的装修由本行按统一标准实施装修,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