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人大保险学课件第七讲再保险
Speaker:
适用于公司介绍/新品发布/融资宣讲/商务路演
第二节 再保险的合同形式
一、临时再保险合同
(一)优点
(二)缺点
1人大保险学课件第七讲再保险
Speaker:
适用于公司介绍/新品发布/融资宣讲/商务路演
第二节 再保险的合同形式
一、临时再保险合同
(一)优点
(二)缺点
(三)适用范围
适用新开办的或不稳定的业务、合同分保中规定除外的或不愿放入合同的业务、超过合同分保限额或需要超赔保障的业务。
二、固定再保险
也称合同再保险合同,是分出公司就某类业务与接受公司预先签订合同,约定分保业务范围、条件、额度、费用等。
(一)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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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化手续,降低成本。
(二)缺点
缺乏灵活性
三、预约再保险合同
也称临时固定再保险,对合同约定的业务,原保险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分出;再保险人则无权选择,有义务接受分保。
第三节 再保险的业务方式
一、比例再保险
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自留责任和分保责任,同时也按该比例分享保费和分摊赔款。它主要包括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
(一)成数再保险
是指原保险人将每一风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约定的比例向再保险人分保,其业务项下的保费和赔款均按规定比例予以分配。
:
(1)手续简单,节省人力和费用
(2)合同双方利益一致
(3)缺乏弹性
(4)不能均衡风险责任
(二)溢额再保险
以保险金额为基础,由分出公司先确定每一危险单位自己承担的自留额,当保额超出分出人的自留额时,才将溢额部分办理再保险。
(1)灵活而具有弹性
(2)可均衡风险责任
(3)不能完全体现合同双方利益的一致性
二、非比例再保险
是一种以赔款为基础计算自留责任和分保责任限额的再保险。
(一)超额赔款再保险
以每一危险单位所发生的赔款金额为基础,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分保责任额,当赔款金额超过起赔点时,其超过部分由接受公司赔付。
是以一次事故所造成的赔款总额为基础来计算自负责任额与分保责任额的一种超额赔款分保方式。
(二) 损失赔付率再保险
是按年度赔款与保费的比例来确定自负责任和再保险责任的一种再保险方式。在约定的某一年度内,对于赔付率超过一定标准时,由再保险人就超过部分负责至某一赔付率或金额.
第四节 法定再保险与自愿再保险
一、法定再保险
(一)法定再保险
是由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的再保险,也被称做强制再保险。
(二)政府推行法定再保险的目的
(三)我国目前关于法定再保险的规定
感谢你们耐心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