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GF-2016-2001〈〈养老机构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6年11月
说明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人)、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并积极适用行业或地方标准。
第三条收费标准及费用的支付
,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乙方所选择的房间及服务项目,乙方入住甲方的养老服务费为每月元,其中包括。
,应根据甲方公示的收费标准或者补充合同的约定交纳费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提供《个人费用明细表》,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应签字确认。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如有异议,可在收到《个人费用明细表》后7日内书面提出,甲方应做出书面说明。对于双方无争议费用金额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不得以异议费用拒绝支付其他费用,。
,支付方式为。
。
(合同中有押金约定的适用本条,无押金约定的不适用本条)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日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该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出现突发情况救治时需支付给医院的押金及相关费用等。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补足。
:。
,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时,扣除应结清的相关费用后应于返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
第四条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满的处理
,确定本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_月_日起,至年_月_日(该日为合同到期日)止。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申请续签合同,也可由丙方代为申请续签。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协商确定。
30日提出续签合同,或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虽在
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续签合同申请,但各方未就合同续签达成一致,乙方应于合同到期日搬离甲方,办理离院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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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养老机构的管理制度并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在通知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的同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转送医疗机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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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设施,确保服务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积极适用行业或地方标准。
、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保证养老护理人员接受专业技能培训,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尊重乙方,尽力合理地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
、丙方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联系人;在乙方突发危重疾病时,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联系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老年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依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建立个人档案。保存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建立各类信息资料档案的保管和使用制度,除向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和其他有权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养老服务行业主管机关因办案、监督、检查需要)提供查阅、允许复制外,不得对外透露。
、丙方及经乙方许可的亲属和其他人员探视乙方并提供方便,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乙方监护人、丙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六条乙方及乙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务标准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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