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施工企业工程款拖欠款问题分析与措施探讨
施工企业工程款拖欠款问题分析与措施探讨
摘要: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是十几年来积累和遗留下来的老大难题,也是长期困扰建筑业发展的重要问题,这不仅仅是一种经济问题,而且逐步上升到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要彻底根治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社会各界共同行动,用法律、经济、行政、道德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另一方面,施工企业本身必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妥善处理好各种各样的矛盾,以促进建筑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关键词:施工企业;工程款拖欠;措施探讨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近年来,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也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其巨额的工程款而深受困扰,从而使资金本已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不仅影响了建筑行业的正常发展,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给社会经济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1 工程款拖欠的原因分析
建筑市场法制不健全,缺乏解决工程款拖欠的相应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适用的法律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等。《建筑法》第18条第2款中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但该法中对这类行为一旦违约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却没有相应的条款规定。《合同法》的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6月也做出了司法解释。但目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工程款拖欠的企业很少,成功的案例也是凤毛麟角。
部分地方急于求成、盲目攀比,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近几年来,许多地方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为了加快城市建设速度,普遍采取了城市负债建设的发展模式。在这些负债建设中,大多都经过项目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债款的偿还有了保证。但也有一些负债建设是盲目攀比或不顾实际需求的重复建设,甚至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政绩而搞的“业绩工程”、“形象工程”。这些不合理的负债建设,大多数都是采取拖欠工程款的方式弥补资金缺口。很多政府投资工程还是“三边工程”,工期紧、变更多,没有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就予以立项或开工,进一步加剧了对建筑企业工程款的拖欠。
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
市场经济不仅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不完善,以信用关系为纽带的工程担保制度远未建立起来,由于缺乏必要的社会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机制,业主和建筑企业的信用意识很薄弱,“守信者得酬偿,失信者受惩罚”的原则,在建筑市场的实际运行中很难得到贯彻执行。相反,“拖欠有理、拖欠有利”的风气盛行,受到利益的驱动和诱导,一些业主把拖欠工程款作为变相筹集资金的渠道,不讲信用、不守合同,甚至搞恶意拖欠工程款的勾当。
建筑市场供求关系失衡,企业自我保护能力较弱
建筑市场“僧多粥少”、供过于求的现象导致了过度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很多业主利用这个特点,在签订合同时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