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液体化工储罐变更品种储存的安全验收评价探讨
液体化工储罐变更品种储存的安全验收评价探讨
摘要:储罐变更品种储存在一些专业液体化工中转储存罐区项目中频繁发生,而这些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常忽略对储罐变更产品储存的安全风险评价。一个液体化工储罐变更品种储存,应该充分考虑目标储罐的硬件条件是否满足安全储存需要,否则在使用时极有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故而这类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设置章节对变更产品储存进行安全论证,比照储罐的设计参数、储运工艺以及配套安全设施等全面评价具体储罐更换储存液体化学品的储存适宜性,明确指出项目获批的储存品种和已建储罐可储存配伍状况,并提出更换储存品种的安全准则以及更换化学品储存时安全管理措施等,为项目储运操作提供安全指导。
关键词:化工储罐品种变更储存安全评价
随着液体化工品仓储集散式贸易飞跃发展,在沿江临海的城市,纷纷临水建设液体化工品仓储中转罐区以适应新型贸易方式的需要,但罐区储运经营者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常常使用有限数量的储罐流转储存不同品种的液体化工品,在这种不考虑储罐的安全条件下随意更换品种储存可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是建设项目建成后安全监管部门安全验收的主要依据和经营业主日常使用时的安全指导书。笔者发现这类项目的安全验收报告几乎没有对变更产品储存安全适宜性专立章节进行论证评价。建成的液体化工品储罐往往参照既定的某种储存介质进行设计,设计考虑的因素仅局限于该种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储运工艺要求,但是要改变既定储罐的储存介质,那么必须要考虑其储罐的设计条件是否满足更换的化学品的储存安全性,确保储运安全运行。这类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增加储罐的设计参数和工艺条件来要素,指出变更品种储存存在的安全风险,明确项目获批的储存品种与已建储罐可储存配伍状况,提出变更品种储存操作安全管理措施。
一、液体化学品储运罐区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普遍存在问题
一些液体化学品储运罐区项目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在项目建设之初通过安全预评价和安全论证报告获批品目繁多的化学品储存许可,其中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也获得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储存批准证书》,但由于考虑投资的限制,往往仅建设数量有限的储罐,不可能全部做到单一品种固定单一储罐进行仓储运营,再加上建设施工期间设计单位根据业主的需要,可能发生大量的设计变更,那么建成的储罐很可能已经改变了原来预评价和安全论证报告中的安全储存条件。而经营业主在真正运营储运业务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储罐储存的状态,常会选择一些空置储罐接纳储运其他化学品,尽管这些化学品属于获批储存的品种范围内,但是不考虑储罐的储存安全适宜性就很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哪怕是储存一些非危险化学品也有可能造成罐体爆裂或者罐体倾斜的安全事故。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评价。目前现行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依据的导则有《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这些是我们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依据准则。笔者在经历多家液体化工品储存罐区验收评审时发现,这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