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3
文档名称: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团委会章程 完整版.doc

格式:doc   大小:62KB   页数:4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团委会章程 完整版.doc

上传人:琥珀 2022/5/25 文件大小:6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团委会章程 完整版.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团委会章程 完整版
第一篇: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团委会章程 完整版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团委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团委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的指导下建立的先进团员青年组织。
第二
5
(四)、工作能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口头表达,书面书写,社会交际,以及创新实践能力,能够处理和应付突发事件。有团队精神,善于合作,敢于竞争;有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五)、道德素质
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文明修养,能自觉地制止违规行为,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具备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九条 会员(干事)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会员(干事)享有的权利
(一)、团委会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以院团委名义举办的活动;
(三)、对团委会的工作有监督权、批评权和建议权 会员(干事)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协助团的工作,接受团的监督,服从团的安排;
(二)、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保证完成院上级团组织安排的一切工作任务。
(三)、及时并定期向上级团组织反映和汇报各项工作、活动的动态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
(四)、有义务为团奉献、热心服务,可以针对各部门提出各项意见和建议。
7
第四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 团委会的组织制度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 团委会的常设机构是由院团委与秘书团共同制定。 第十二条 团委会由院党委和院团委共同组建。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团委会下设秘书团,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负责统筹和分配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另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和社会实践部,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名,分别负责团委会各项活动的策划与执行。团委会各部门一般情况下须服从秘书团的决议和安排,如有意见,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院团委为最高决策机构,团委会和学生会同为最高执行机构,两者还为最高监督机构。
第十三条 团委会每年十月进行新会员(干事)纳新选拔,对象为该年入学新生;通过各系推荐、笔试、面试等测试合格后方可列为候选对象 ,候选人考核期为半年。未经各系推荐与考核进入团委会,上级团组织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视情节严重给予一定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并记入学生档案。
第十四条 每年四月,团委会会员(干事)候选对象考核期满后,应由秘书团商议后转为正式会员。到同年九月,由秘书团经过商议、提名、选举后产生新一届团委会秘书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同时升为团委会委员并上报上级团组织,完成团委会换届。
7
团委会委员的任期为一年,为当选年的九月至次年九月,届别名称为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第XX届团委会。
第十五条 凡本会重大决策,均须由团委会全体委员讨论通过。 第十六条 团委会的任何人员、部门调整均必须由团委会委员商议同意后进行,团委会委员、会员辞职必须向院团委书记及负责老师递交辞职报告,由院团委书记、负责老师和秘书团共同商议后于团委会例会公布。
第十七条 团委会是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的一级学生组织,各系团总支副书记和各班团支书为本会的基层力量。
(一) 、各系团总支是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的二级学生组织,在各系党总支和院团委会双重领导下,在本系团总支书记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 、各系团总支基本任务
1、执行本会决定,组织部署工作。
2、协助团总支书记开展各项工作,负责吧工作落实到实处。
3、处理协调团总支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4、了解团员思想动态,处理团总支日常事务。
5、协助院团委会管理、监督系团总支各部门日常事务。
第十八条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团委会职责
8
(一)、起草团委会章程、工作条例、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及其它相关制度。
(二)、讨论和决定团委会委员的增补和撤换,并报上级团组织审批后予以公布。
(三)、根据学院要求,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以提高学生业余文化生活。
(四)、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团委会工作开展情况,并改正不足。
(五)、领导和监督各系团总支工作,定期召开各系团总支副书记会议,向其通报并部署工作。
第十九条 各系团总支换届均应采取换届选举制度。
第五章 机构
第二十条 机构及部门设置
秘书长的产生:要求是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学****成绩优异,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生活作风严谨。秘书长由院团委提名,院党委批准,经全体成员不记名投票决定,过半数赞成通过。
(一)、主持秘书团工作,负责召集秘书团会议、团委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和各系团总支副书记会议;
(二)、负责向院党委、院团委汇报工作,接受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