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税务信用在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的应用
孙京兰
江苏省信息中心南京 210013
摘要利用江苏省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及服务平台实现省级税收征管保障信息的传递和交换,建立治税信息库,是贯彻落实《江苏省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通知》[2]精神的具体措施,标志着我省的治税方式从税务部门单一型到社会各部门综合型的转变,标志着我省综合治税、联动监管迈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本文主要结合本职工作对税务信用在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的应用进行了初步探讨,期望有助于利用省级信用系统开展税收征管保障信息的应用,推进税收信用和诚信体系的同步建设。
关键字税收信用综合治税信用平台信息共享联动监管信息核查
一、我国税收信用状况
(一)税收领域存在失信现象。有人认为,偷税漏税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些企业谋利的主要手段之一。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5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80%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和小型企业,都有不同程度的偷逃税现象,其数据是令人触目惊心的[3]。“十五”期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共计检查纳税人714万户,发现有问题的349万户,占检查面的一半,即在每两个被检查的纳税户中,就有一户有问题,税收违法普遍存在。而从偷税方面看,查补收入1322亿元,数字是惊人的。另外,据不完全统计,在此期间向公安机关移送涉税违法犯罪案件共计27746件,追究了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通过新闻媒体、税务公告等形式曝光涉税案件及涉案企业39258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4]。
(二)税源构成和征税环境变化很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源构成和征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经济运行中,出现了经营多元化、收支隐蔽化、分配多样化、核算复杂化、偷逃税手段智能化的新特点,税源控管难度不断增加。
针对新的市场主体、新的经济成分、新的经营活动方式,强化对税源的掌握和锁定。最近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重点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房屋转让所得、拍卖所得、股息和红利所得等五类个税征管。开展个人所得税税源摸底工作,结合区域经济总体水平、产业发展趋势、居民收入来源特点,监控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人群,摸清高收入行业的收入分配规律,掌握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所得来源,建立高收入者所得来源信息库,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加强与工商、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证券机构等部门的协作和信息共享。
(三)传统税收征管手段难以适应新形势要求。近几年,纳税人数量增长迅速,税务机关人均客户大幅度增加,传统意义上的“人手少、客户多”的矛盾十分突出,税务部门征管力量不足,缺乏控管手段的矛盾日益突出。在系统内、在现有管理构架内,解决这些问题已经显得很难。
(四)市场监管资源整合度不够。目前,我录和监督职能分散在不同的部门,部门之间的互动没有形成制度化的规范,造成市场监管资源整合度不够,监管效率不高,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监管真空状况。特别是一些税种零星分散、隐蔽性强,单靠税务部门的行政职能和信息支撑,很难实现税收征管到位。
例如,税务部门为了更好地做好征缴税工作,需要了解纳税企业的基本属性,为注册资金、法人代表、经营范围等是否已经发生变化等,势必要与掌握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生工作关系,但由于缺乏共享机制和平台,达到这一目的可能要花费很多的精力,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