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烹饪学习心得体会
烹饪学习心得体会
烹饪学习心得体会
烹饪学习心得领会
经过烹饪学习,好吃的菜和法学理论要用于百姓寻常生活之中,烹饪与法学都需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法学不能杜甫只是文人墨客得通俗一点就是做菜、烧菜家常菜谱。
虽然在我们每日的生活中都在做菜、烧菜,但做什么菜,各有特色;怎么做,各有方法;做得怎样,各有味道。话说做菜,也是要讲学识的。
在千年的中华传统文化里,说到做菜,不得不提及商朝的伊尹。据典故记录,伊尹初至殷时,为祈求神灵保佑,成汤曾特意为伊尹举行浩大丰年祭祭仪,欢迎伊尹的到来。祭祀完成之后,成汤忠诚地向伊尹忠诚地讨教对于“治天下”的策略。
对此,伊尹并未堂而皇之,坐而论道,更未谈高妙普贤的大道理,而是“说汤以至味”,为使自己的言说更具感染力和说服力,伊尹能够选择了人世间平常最为平常,而自己又最为擅长的饮食烹饪来颇为现身说法。于是就有了“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的说法。民以食为天,经过品尝人间美味,伊尹以烹调中精妙细微的奥秘,用形象生动的比喻,深入浅出地教给了成汤很多治国之道,为汤治国提供了难得难能难得的经略。事物都是有共通性的,烹饪与法学也不例外。
烹饪与管理学都要求拥有实践性。理性认识根源于实践,但又对实践活动进行指导。下厨做菜,用什么火候,放什么调料、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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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调料、放多少调料,何时出锅,需要都需要在多次实践中探索总结
出来。林淡秋在《马逢伯》中说道:“小菜仍是随性的小菜但一经过这位孙女波季尔厨师的神手烹饪,确实有一种不平常的滋味。”是的,豆腐仍是那样的豆腐,但是经过多次下厨实践,勤能补拙,慢慢领悟出做菜的之处,做出来的菜才美味爽口。
作为一种知识,法学也需要在详细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性探索和总结出来。法学是司法一般性实践的总结和升华。脱离实践的法学,就像是没有放油盐酱醋的菜,苦涩无味,会让人产生排挤,甚至是憎恶。源于实践的法学,才更拥有生命力。近年来,司法机关成立与法学院校双向沟通监察体制体制,对于总结和提升司法实践的理论提升层次,加深和促使法学研究的详细应用,实现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的互动大有裨益。
烹饪(做菜)是粗茶淡饭,法学也应当通俗易懂,正式成为老百姓的拿手“佳肴”。在法学理论著述中,“阳春白雪”自然不可缺少,但“下里巴人”亦是不可或缺。因此,法学除非走出超尘脱俗的“象牙塔”,步入寻常百姓家,让法理在详细生活中运用自如。作为法律人,我们不是生活在纸质的法律上能,而是生活在现实社会民风里。法律本身是整个这部分社会体系中的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法律与社会的较佳优秀运行息息有关。
因此,我们不能将法律从吉洛姆社会体系中剥走开来。法律人只有以社会法律的背景为权衡,用社会知识、常理、常情,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法律,进而作出反响更加正确的判断。民国时期的法学家孙晓楼说:“只有了法律学识而缺少了社会知识,那是满腹不合时宜,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即不能算作法律人材。”用老百姓的话,说老百姓的事,谈老百姓关注的环境问题,讲到老百姓生活中的法理,应当是我们作为法律人的追求。烹饪的灵感、法学的理性都来自老百姓的生活中。好吃的菜和法学理论要用于百姓寻常